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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2日

黃英琦

我對文化局的三問


候任特首梁振英要成立文化局。在他的選舉政綱中,他對文化的立場,是要「進一步提升和豐富精神及文化生活,增加城市的魅力和社會凝聚力,推動文化產業的發展,與民間合作,政策與市場並存,官民互相配合補充,提倡多元文化」。


就此,他認為要成立文化局,「負責制訂及推動文化政策,吸納民間參與,參考國際及周邊地區成功的文化發展經驗,積極主動、誠心誠意地啟導和支援香港的文化隊伍」。

文化界倡議成立文化局多年,梁的政綱獲得正面回應。

不過,究竟為何要設立文化局?「文化」指的是什麼?文化政策包括什麼?涵蓋的範疇會否比現時民政局負責的文化事務要廣要闊?

過去多月,市民只能在一個比拼「誰更爛」的選舉中作旁觀者,文化政綱沒有機會得到詳細說明;到選舉結束了,傳媒一向對文化冷感,對文化局的興趣只圍繞着局長的人選,卻沒有反思「文化局是為了什麼」?

是拉闊「文化」的想像?

即將出任台灣文化部長的龍應台教授曾說,「如果你以為文化不過是唱歌跳舞,建幾個音樂廳硬件;如果你以為文化只發生在音樂廳和博物館裏……,是少數菁英的事情,對不起,你錯得可真離譜。……文化不是可有可無的餘興和奢侈品……,文化是民生必須……;我們的生活內容,尤其是我們的生活質量,其實完全被文化政策所左右」(〈文化,是什麼?〉,龍應台,2005年)。

我同意她的話。可惜,自殖民地年代至今,香港人(包括官員)一向視文化為優雅、精英和小眾的事情,「文化政策」只等同藝術。文化局的設立,可是為了拉闊想像,確認文化是生活、是公民權和身份?

香港說廣東話,學校的中文教育普遍仍以廣東話授課;香港曾是殖民地,西方的普世價值夾雜着中華文化和傳統,這就是香港文化;若有任何改變,例如規定學校以普通話教中文,主流電視台也以普通話廣播,那就是政策令「文化」有所改變。

從城市角度看,香港的規劃以道路主導,可供休憩的公園和綠色空間相對較少。文化是生活,一個城市的公共空間能否以民為本、激發最大的創造力(而非只有效率和經濟效益),政府是否願意與民共議規劃藍圖,體現多元和自由表達的價值,也是文化政策的範疇(是以文化角度注入規劃)。

當下的香港街道以商業掛帥,公共空間險被私有化,缺乏公共藝術,容不下街頭藝人,欄杆處處;香港人給政府潛移默化多年,有點「潔癖」,容忍不了塗鴉,討厭露天市集,不接受公園內的唱歌跳舞,視音樂為噪音,還要即時投訴……,那是文化的包容度出了問題,反映文化政策的不足。

再扯遠一點,政府部門不去學習保養樹木,卻會馬上砍掉生病的老樹;市建局在重建項目中,把整個社區的歷史文化和本土經濟(如喜帖行業)連根拔起;漁護署官員不會用多少力氣阻止大浪西灣的公共海灘遭業主擅自以運輸車輾過,面對發展造成不可逆轉的破壞而非常被動;地政總署官員對新界丁屋失控的僭建,多年來隻眼開、隻眼閉,卻對停泊在南丫島榕樹灣的四十多輛單車開刀,並即場充公和壓扁……。

以上種種「不作為」或「太有作為」,反映的是政府部門對文化、社區、保育,以及對香港珍惜的核心價值的漠視,甚至是粗暴的踐踏。

政府對電視和電台發牌有嚴厲限制,台灣的民間和社區電台林立,香港在這方面一片空白;香港旅遊業的產值來自瘋狂購物、吃喝玩樂和產子(birth tourism),因此旅遊發展局只應酬式地搞文化旅遊,完全不理解香港社區文化特色的潛力。

教育改革多年,遭教育界埋怨,但仍離不開考試主導,藝術教育靠邊站;政府說推動文化創意產業,但各中學卻不看好具備藝術天分的青少年,有校長甚至對他們揶揄,且缺乏栽培之心。

如香港有文化局,廣播、文化旅遊、藝術教育等重要政策,會否納入文化局?再者,一向只重量和重功能性的城市規劃、市區重建、公園和屋邨設計,會否因有文化局的存在而改變,滲入文化觀點,讓社區更新和公屋變得人性化,市民可以享用的休憩空間,能夠反映社會的包容價值?

我不知道,因為候任特首的文化政綱其實只淺談了藝術和創意產業兩部分的計劃,且未能點出現行體制其實正在扼殺藝術和創意產業的發展。

是提升藝術發展?

一個城市的藝術有多開放、自由和自主、藝術家的身份有多高、市民有多樂意參與,是量度文化政策成功與否的指標之一。文化局的設立,可是為了提升藝術的發展和生態環境?

本地藝術家面對的生態環境,既不夠開放,也不夠長遠和穩定。首先,他要面對政策的割裂:藝術歸民政,創意產業和廣播歸商務及經濟發展,保育歸發展局。藝術家雖然拿到資助,但除了少數旗艦團體,資助是以項目主導,必須「鋪鋪清」,讓經驗無法記錄和累積。

再者,民政局局長重視愛國教育和青年政策;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事務繁多,負責工商旅遊,還要出席國際會議,兩位局長都不是藝術的「捍衞者」(champion),兩局的策略缺乏橫向聯繫。

本地藝術家跟着要面對壟斷和不平衡——逾95%的公共資源傾斜康文署和大藝術團體——的殘酷現實。在2009╱10年度,香港投放在藝術的公帑為28.2億元,當中只有八千萬用作藝術發展局的撥款,資助數以百計的民間藝術單位,其餘二十多億用於康文署的營運(文化節目、圖書館、博物館和表演場地)、演藝學院和九大藝團的資助。由於政策缺乏長遠培育的策略,藝術家根本看不到前面有一張向上流動的階梯。

文化局三問.之一.明天續

作者為香港當代文化中心總監、前市政局議員、灣仔區議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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