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2日
香港成為「國際文化交流中心」的目標早於回歸初期確立。在2000年,時任政府成立的文化委員會,其中一項職權範圍就是向當局提出建議,發展香港成為「國際文化交流中心」。23年後的今天,政府再次成立文化委員會,實踐國家在《十四五規劃綱要》對香港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期許。業界對如何推動香港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持不同意見,筆者嘗試概述學界近年對國際文化關係的兩個關鍵概念,總結國際文化大都會的經驗。文化交流和發展應由不同界別全方位推動,不應單一依靠政府,而政府在促進文化發展的執行層面中,應由「管理者」逐步變為「促進者」,延續2003年文化委員會的建議。
美國爵士音樂熏陶共產國
在探討一個地方如何促進文化交流時,一般可以分為以「文化外交」與「文化關係」兩種手法,在文化上增進相互理解。即使學界對「文化外交」和「文化關係」的定義未有一致共識,但近來在學界的討論中,不少學者傾向區分「文化外交」和「文化關係」兩種方法。筆者必須強調,兩個方法並非對立,更重要的是如何運用各自優勢,相輔相成。當然,綜觀多數國際文化大都會的成功經驗,文化交流都甚為需要政府促進,民間主導。畢竟民間自然、沒有前設的交流,才是建立恒久關係的不二法門。
「文化外交」過去是「公共外交」中的一個範疇,近年在各國政府高舉提升軟實力的情況下,才得到學界和業界重視,成為專門的研究範疇。「文化外交」一般泛指政府與政府之間簽署文化條約,同意促成的文化交流,屬官方主導的文化互動,並試圖去塑造和影響此文化外交中自然和廣泛的文化交流,協助推動國家的外交策略。冷戰時期美國與蘇聯的文化互動為文化外交最知名的案例。當時,正當兩個政府外交關係陷入冰點之際,美國政府以軟性的文化手段,派出爵士音樂家到蘇聯等共產主義國家演出,傳播美國自由、開明的價值觀;在視覺藝術層面,集中推廣美國現代藝術,特別是抽象主義藝術作品到共產主義國家,當中所塑造的文化形象以及其反映的價值觀,與蘇聯的社會主義寫實作品形成強烈對比。「文化外交」能夠游刃有餘地維持及拓展外交空間,即使兩國陷入冷戰之際,仍然能夠成為政府與政府軟性保持交往的渠道。
英國文化協會自主獲肯定
「文化關係」則是個更廣泛的概念,根據國際間較常引英國外交學者Mitchell的定義,「文化關係」泛指未被政府介入的文化活動,是自然、真誠且有機的互動,望能建立民間長遠關係,例如學術交流、國際民間峰會、藝術村駐留、參與外國展演等計劃。當中的動機較少傾向與國家外交政策掛鈎,而是長遠促進人民交流和在文化上的理解,求同存異。
以「文化關係」手段推動文化交流近年為國際間普遍推崇的手法,正因近年國際關係複雜多變,外間容易將「文化外交」與政治宣傳相提並論,令官方主導的方法更難吸引外國民眾參與。總括來說,文化外交一般由政府(state actor)主導;而文化關係手段一般由非政府組織(non-state actor)促成。當然,在實際操作上並非非黑即白,所以不少學者認為在文化交流中,是否超越國家利益(national interest),正是兩者最大分別。
以英國為例,負責文化政策的文化傳媒及體育部(DCMS)屬下設有文化外交單位,但政府同時以「臂距原則」(Arms Length Principle)為獨立運作的英國文化協會提供資助,促進文化交流。英國政府此舉看似疊床架屋,但正因英國文化協會營運的自主性,能夠兼容更多外界的聲音(包括藝術作品的批判性),更具彈性地說好英國文化和故事,讓「文化外交」與「文化關係」發展產生協同效應,維持英國國際文化交流中心的地位。實際上,英國文化協會也會配合英國政府的外交策略,促進英國與不同戰略國家的文化關係,鞏固與當地人民的關係和互相理解,促成不同文化交流和協作。英國文化協會的自主性得到各地政府和民眾肯定,是成功的關鍵,成為世界甚具影響力的文化中介機構。外國的經驗說明在推動文化交流時,應該多管齊下,不宜只側重於官方舉辦的大型盛事,民間的自然、真誠的交流和協作同樣不可或缺,甚至更為重要。
香港要繼續發揮開放、兼容不同文化等優勢,成為文化交流的中心,發揮影響力,同時需要研究國際間促進文化交流的方法和成功案例,全方位促進更多官方與民間的文化交流,發展長遠關係,推動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
作者修畢倫敦大學金匠學院文化政策、關係與外交碩士,現職非政府組織項目總監
本欄由「香港文化監察」邀請不同意見人士討論香港文化及文化政策狀況,集思廣益,出謀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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