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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5日

社評 社評

安全帶法例涵蓋巴士旅巴事不宜遲

觀塘將軍澳道發生五車連環相撞事故,造成逾九十人受傷,當中一名旅遊巴司機危殆。涉事四輛旅遊巴之中,三輛接載學童,一輛接載長者旅行團,警方懷疑有車輛轉線至涉事旅遊巴前方,後方車輛收掣不及引致「串燒」車禍。

今次不幸遇上撞車的學童來自聖公會德田李兆強小學,事發的時候是師生及家長義工前往烏溪沙旅行回程,意外導致十名學生及三名教職員臉部、手部、背部及腳部受傷,另有二十名學生感到不適。校方表示已啟動危急處理小組應對,具體事發經過有待進一步調查。

車禍傷者數目眾多,而且涉及體質較弱的學童和長者,自然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立法會議員林素蔚建議,校方和家長該留意學生和子女的情緒,憂慮他們因意外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學校社工亦應提供特別護理。另一立法會議員李世榮認為,政府必須立法規管巴士及旅遊巴乘客佩戴安全帶,因為佩戴安全帶可令死亡率和重傷率顯著減少。

佩戴安全帶在車禍中足以救人一命,本來已是眾所周知的普通常識,可是香港現行法律只有規管私家車、的士和公共小巴的司機和乘客,對於載客量多幾倍的巴士和旅遊巴卻近乎無規無管,必須佩戴安全帶的規定僅限於司機,乘客不佩戴的話不必負上法律責任。毫無疑問,此乃法律漏洞,巴士和旅遊巴一旦出事,後果不堪設想。

近年來實實在在發生過多宗奪命巴士車禍,例如二〇一八年二月十日晚上,一輛雙層九巴在大埔公路馬料水段近大埔滘因車速過高而翻側,造成十九人死亡、六十六人受傷。又例如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晚上,另一輛雙層九巴在大圍成運路翻車,一死、十二傷。至於旅遊巴,二〇〇八年五月一日早上,西貢公路迴旋處一輛旅遊巴士發生嚴重車禍,十九死、四十三傷。

眾多巴士和旅遊巴的事故當中,不少死者是被拋離座位撞向硬物,甚至由於衝力過猛而飛出車外。若然巴士和旅遊巴的乘客必須扣上安全帶,拋離座位和飛出車外的情況該可避免,其他致傷或致死的碰撞亦可紓緩。

也許運輸署亦明白巴士和旅遊巴應受到安全帶法律規管的道理,奈何遲遲沒有付諸實際行動,辦事效率成疑。時至去年七月,運輸及物流局和運輸署終於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建議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把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的範圍擴大至巴士、私人小巴、貨車和特別用途車輛,新登記車主亦須在車上所有乘客座位裝設安全帶。

局方聲稱,考慮到巴士司機難以確保乘客於整個車程都遵守佩戴安全帶的規定,建議參考現行公共小巴乘客佩戴安全帶的法例,由乘客自行負上法律責任,違者最高可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運輸署指出,曾經諮詢業界及持份者意見,包括汽車及公共運輸業界、物流運輸業團體、醫學團體和殘疾人士團體等等,普遍對建議反應正面。至於何時修改法例,署方的籠統講法是今年之內。

現時不少新型巴士及旅遊巴已在乘客座位設置安全帶,不過由於缺乏法律規管,大部分乘客都視若無睹。即使公共小巴受到法律規管,理論上不佩戴安全帶會被罰,但政府執法不嚴,多數乘客仍然沒有扣上安全帶的習慣。如此說來,假使政府日後真的修例,強制巴士和旅遊巴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怎樣確保相關法例不是形同虛設?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有一個建議不妨考慮,他說運輸署可為小巴安裝「有聲版安全帶感應器」,乘客不佩載的話會發出聲響,就算警方不執法,其他乘客亦會產生群眾壓力。同樣道理,巴士和旅遊巴也應該安裝「有聲版安全帶感應器」,為乘客增添守法的動力。

交通事故頻仍,運輸署既然有意修例,把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的法例涵蓋至巴士和旅遊巴,那麼事不宜遲,盡快把修例草案提交立法會。正所謂,救人如救火,修例目的是救人,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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