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5日
我有兩個朋友,近年化身追星族,為了偶像,平日除了呼吸、心跳以外,差不多只剩下聽歌、做手作、搞組織等活動,怎說都是骨骼精奇、非常厲害的人物。近日,她倆卻不約而同傳來訊息,標題大字寫明「求助」,作為香港流行文化發燒友,我想試試解答疑難。
第一個朋友是鏡粉。MIRROR紅館演唱會意外至今近一個月,傷者情況未明朗,12子停工休息,鏡粉心情七上八落。但查看網上留言,很多鏡粉此刻最希望爭取的似乎不是「追究7.28意外責任」,而是「MIRROR盡快復出」、「演唱會早日復辦」,甚至是《季前賽》(由姜濤、呂爵安等主演的 ViuTV 劇集)如常播放……於是坊間開始質疑粉絲們。
鏡粉朋友感覺委屈、不解,「我們只是粉絲,為何要對這個群體那般harsh?」我明白她有怨氣,要傾吐,但坦白講,我也理解坊間的批評邏輯──某程度上,它不只是針對鏡粉的批評,更是對流行文化的全面批判。
所有流行文化發燒友,都會認識一個學術界「朋友」:法蘭克福學派。這派學說認定,文化藝術可貴之處,在於其反省政治社會現實的功能,能喚醒、啟蒙個人批判現實種種不公。然而大眾媒介的流行文化,卻往往是大量倒模生產的工業商品,生產機器由資本家擁有,產品內容及裏面盛載的意識,必然受資本制約主宰。亦因此,大眾看電視、聽歌、睇演唱會,選擇看似自主,但在批判學派眼中,他們不過浸沉在虛假意識中,安於現狀,喪失動力。我和許多香港人一樣只懂人話,遇到上段理論文字,通常避之則吉。然而MIRROR演唱會事故後,外界對粉絲群體以至香港流行文化的盤點、觀察。
對於香港流行文化發燒友而言,也是一記當頭棒喝。近年大眾娛樂發展蓬勃,盛載部分社會情緒之餘,亦成為學者鄧鍵一口中的「另類公共」,某程度上以另一形式分擔公共領域功能。
但究竟「某程度」是多是少?在情緒寄託以外,流行文化消費和「公共」二字的距離是遠是近?過去一年浪潮裏,一些順理成章的說法,今天備受震盪,討論未完待續,必須跟進。
日前造訪另一粉絲朋友的家,她是林家謙忠實歌迷。一打開門,迎面而來的有一把獨特的歌聲(電視正播着)、一個粉紅色「doodoodoo」風鈴(她自製的應援物)、兩袋「家謙」燈牌,及幾箱印着「謙」字的紙扇。
接下來幾小時,我在旁邊直擊這位朋友怎樣裙拉褲甩地準備演唱會行裝(如自備喉糖、揀選燈牌),之後如何跟幾個粉絲攜手協力,將三千把「謙扇」運抵紅館,而現場歌迷接到紙扇後,笑容又有多麼燦爛。作為粉絲,她們所做的事和七百幾萬香港人(減去入紅館的一萬)其實扯不上太大關係,但彼此之間的連結,仍然令我雙眼發光。
站在紅館外,我順道再次體會,學術界另一大名鼎鼎「朋友」John Fiske所形容,對於無權無勢的平民百姓來說,普及文化確是一次集體的嘉年華(林家謙演唱會當日,甚至有人穿日式浴衣赴會)。而要理解嘉年華中的情感流動、意識變化,最到肉方法恐怕不是站在遠方山頭用望遠鏡觀察,而是掀開布幕,深入陣營,同呼同吸。
紅館擺明不是天堂聖地,粉絲和公民永遠有段距離,往後應該怎樣跟「批判理論」與「大眾嘉年華」兩位老朋友繼續糾纏、拉扯,是我和每個香港流行文化發燒友都要思考的大問題。
文化評論人
本欄由「香港文化監察」邀請不同意見人士討論香港文化及文化政策狀況,集思廣益,出謀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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