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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8日

何喜華

如何讓基層安心出行?

為加強防疫控疫力度,政府於本月起要求任何進入政府部門或公共場地的人士,需使用「安心出行」應用程式,一旦出現確診新冠疫症個案可盡快追蹤個案,並通知曾經出現同一處所的人士和緊密接觸者。近月本土確診個案已多日「清零」,但中港兩地至今近兩年仍未「通關」,據悉主要原因是內地對本港防疫水平存有戒心,認為「安心出行」程序缺乏追蹤功能,難有達致防外輸入。內地對疫症嚴防內控,加上「零容忍」的抗疫原則,似乎本港要符合內地控疫水平,恐怕差距甚大,仍須加把勁。在防範疫症擴散的公共衞生考量下,當局進一步要求市民使用「安心出行」實無可厚非,惟在執行上如何照顧各階層,特別是老弱傷殘等社群至關重要。

紀錄出行實施前研各方需要

新措施剛實行一周,民間怨聲載道,更惹來擾民、歧視窮人、趕絕基層的批評。加強防疫控疫有其必要性,惟當局在推行新規定時亦須輔以其他措施酌情處理。除了計劃原定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及十二歲以下的兒童可改用填寫登記紙外,亦須體諒部分沒有智能手機的市民,例如︰因無智能手機未能進入街市,或因現實上各種困難的情況難以即時開啟應用程式的人士,乃至病重需使用公立醫療急症服務者。及後當局調整政策,包括使用食環署轄下的公共浴室及公廁時,可毋須使用程式,改用手寫登記個人資料,做法值得肯定。對於涉及大量市民日常生活需出入的地方,例如︰街市、醫院等,當局亦應賦予一定彈性或設立適應期,容讓市民使用智能手機以外的方式登記。

在科技進步的年代,辦法總比問題多,若市民沒有智能手機,當局亦可嘗試使用其他方法,包括︰使用智能身份證登記,或其他可識別個人身份的方式紀錄市民出入的處所;只要嚴格執行,同樣可達到監察防疫目的。對於有經濟困難而未能購買智能手機的市民(例如︰無家者),社會各方亦可踴躍捐輸,透過服務無家者或協助經濟困難家庭的社福機構,將智能手機捐贈予有需要人士使用。

事實上,在資訊科技發達的年代,對硬件(電子設備)和軟件(掌握資訊科技的能力)的要求亦相應提升,科技帶來效率提升和便利,有助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市民亦有需要配合時代要求不斷適應和學習。對於在經濟、知識及能力上較為困難的社群,當局則有責任協助他們融入資訊科技生活,確保是可負擔(affordable)和可獲取(accessible)的資訊科技。現時很多政府的津助計劃已趨向電子化、使用公共服務亦需要登入網站或利用智能手機;就是市民獲取公共資訊,以至跟親友聯繫、網上購物、進行流動支付、甚或報名參加社福機構舉辦的活動也需應用智能手機,已屬無可避免的趨勢。

安心碼揭弱勢社群數碼差距

政府是次要求市民使用「安心出行」的新措施令基層難以安心,揭示了弱勢社群與數碼化生活的距離,反映基層與公眾存在數碼差距。

近年使用智能手機的情況日趨普及。根據統計資料,2020年全港近650萬名10歲以上的市民中,當中有近600萬名人士擁有智能手機,人數較2018年多出約18萬人,智能手機的滲透率上升至92.1%(2020年)(2018年為89.8%)。然而,目前仍有逾51萬名市民沒有智能手機,當中絕大部分為65歲以上的長者(見下表),其餘大多為少年人(10至14歲)(4.7萬人)及準長者(55至64歲)(3.4萬人)群組。雖然市民沒有智能手機不一定與經濟因素有關,但亦值得檢視現行的福利安全網,能否照顧受助人的基本生活所需。

如今科技發展豈止一日千里,十年前難以想像生活模式,今天已成現實。一人一智能手機在手是社會「新常態」,生活各項事務均可在彈指之間處理,社交、購物、申請服務、付款交易、獲取資訊等均可透過智能手機進行,智能手機重要性更甚於身份證,成為不可或缺的必需品。若智能手機缺乏流動數據接通網上世界,猶如汽車沒有裝上輪胎,只能看卻用不了;當中對弱勢社群的服務支援尤為重要。過去兩年新冠疫症肆虐,學童需要由實體改為網上授課,亦突顯基層學童在網上學習支援不足的問題。其後政府後知後覺,直至去年年底才宣布透過優質教育基金,撥款向清貧學童提供平板電腦及流動數據卡,紓緩部分上網課的困難。

基本生活開支三十年未檢討

在弱勢社群方面,基層學童可透過學生資助制度,申領上網費津貼,每年可獲最多1600元的上網費;個別遇有特殊困難的學童(例如居於劏房而未能申請固網服務),亦可向學校申請特別流動數據及借用電腦。然而,現行綜援制度並未將購買電話(包括智能手機)視作基本生活開支的一部分。

政府曾於回歸前(1995年3月)成立督導小組,檢討社會保障的安排,以便研究社會保障制度的成效,以及有關援助是否足以應付受助人所需,小組將各項目開支與有關綜援標準金額及每年發放一次的長期個案補助金每月平均金額作一比較,以評估綜援金額是否足夠。

二十多年後今天,當局並無檢討基本生活所需項目,包括沒有涵蓋電話、資訊科技及電訊設備。當時手提電話仍未普及,互聯網更是罕見之物;其後當局只在特別津貼項目上設立互聯網津貼,津助有在學兒童的綜援戶使用網上服務,其他綜援受助人則沒有(包括︰長者、健全成人等)。綜援對基本生活開支的定義未能與時並進,沒有估算購買電話的開支,只有在綜援受助人搬至出租公屋時才獲發鋪設電話線津貼,以及按情況向長者提供以住戶為基礎的電話費津貼,其後在1999年,社署除了按家庭人數削減家庭綜援標準金額10%至20%之外,更取消包括電話費、補牙、眼鏡、長期補助金、搬遷津貼等特別津貼,令綜援受助人的生活更捉襟見肘。

恢復長期個案補助金

雖然當局在2019年恢復部分綜援特別津貼,包括為非長者受助人提供以個人為基礎的電話費津貼,卻未有包括18歲以下的綜援兒童和居於院舍的長者,令他們缺乏基本津貼使用電話通訊服務。當局更未有恢復向一般綜援家庭發放年度的長期個案補助金,補助綜援住戶購買如電話(包括手提電話)等資訊科技及電訊設備,無視社會變遷下對兒童基本需要的轉變。現時「安心出行」應用程序亦要求12歲以上人士使用,同齡的學童大多亦需要使用智能手機,為此,當局須考慮將綜援計劃下的電話費津貼擴展至12至18歲以下的綜援兒童、並考慮將上網津貼的對象放寬至所有綜援受助人。

另外,為回應資訊科技的發展,縮窄貧與富的數碼差距,當局應盡快就綜援制度展開全面檢討,重訂本港基本生活開支。在檢視基本生活開支的項目方面,當局應把「資訊及通訊設備」(如︰智能電話、平板電腦)納入為「耐用物品」;並把「資訊及通訊服務」(如︰上網費、流動數據卡等)等「雜項服務」納入為綜援標準金額的一部分(而非特別津貼),反映現今本港市民的基本生活所需。

此外,當局亦應恢復非長者綜援個案的長期個案補助金,加強對綜援受助人在耐用物品的支援。除電話、電話費、上網費等硬件支援外,當局亦應與非政府機構合作,開設學習使用智能手機及網絡運用課程,強化基層(特別是長者及準長者)使用網上資訊的能力。只有在硬件及軟件全方位支援下,基層才能較安心地投入資訊科技生活,並收窄數碼世界中貧與富的差距。

何喜華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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