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8日
立法會近期效率之高可算是前所未見,以往所謂「老、大、難」的法案,現時暢通無阻,議員舉舉手便霎眼間通過。議事廳剛過去的兩日大會會議,讀者們可猜一猜到底三讀通過了多少條政府法案?
答案是三條,全部都不是技術調整法案,而且內容頗具爭議性,包括容許未成為大律師的律政人員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的《2021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俗稱垃圾徵費的《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以及賦權海洋公園將園區部分運作外判等。
自從泛民議員去年11月集體總辭後,議會工作提速快刀斬亂麻,一日內表決兩至三條法案並不罕見。但不少政圈中人留意到,現時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及無約束力動議,議員大多數沒有要求記名表決,投票毋須經過較複雜的程序。上述三條法例,除了表決垃圾徵費需要記名,其餘兩條均簡單地舉手即通過。
避免「點人數」致尷尬流會
縱使兩者殊途同歸,惟記名表決會令議員取態留下清晰痕跡,包括哪些議員支持、哪些投反對或棄權票,甚至連出席但未有投票又或者缺席,都一一記錄在案,傳媒以至公眾可輕易翻查,對代議士的立場一目了然。相反,以舉手形式通過的法案,在立法會的紀錄中只能找到通過或否決的結果,外界除非重看當日的開會片段,否則無從得知在席議員取態。
有建制派議員透露,現時的法案表決多數是舉手表決,背後有其原因:記名表決需要有足夠法定人數在席,若有議員突襲要求記名表決,會變相引發「響鐘點人數」;倘人數不足導致流會,屆時佔據絕大部分議席的建制派將難以交代。故此,目前他們約法三章,議員如果希望提出記名表決,須事前預先通知建制「班長」廖長江,好讓廖有足夠時間call其他議員返回會議廳投票,避免尷尬場面出現。
舉手表決成為議會主流,建制中人承認開始出現「泛濫」局面,這風氣更蔓延至財委會撥款;由6月至今,財委會共通過39項撥款,當中只有2項需要記名表決。若稱議程積壓而需要以舉手形式快速處理,這解釋並不能自圓其說,只因財委會由上周開始已沒有待審議程而休會三周。到底這「高效率」現象是否市民所樂見,值得建制派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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