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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9日

黃裕舜 政思故我在

知識分子 責任何在?

這個時代,大家都想爭做KOL、爭上位、爭權奪利、求名求功、求聲求望。

看得見的法律、看不見的規矩,看得見的一時衝動發言、看不見的骯髒潛台詞。這是一個個體受主題操控、個人被群眾所定奪的年代。人人都說要說自己想講的話,活出自我,但誰來界定「自我」、誰來主宰及操控自身「想」做什麼?在一個一切在形而上層面上早已確立的秩序規矩下,究竟何謂真正的「我」,而不是他人眼中構想,以及「我」認為他人想我成為或作為的「我」?

在媒體渲染、社交平台日益掌控我們生活、政治兩極或多極化的情況下,個人變成了群體的奴隸、思考變成了圍爐取暖的遊戲、語言變成了欺騙及為自己爭光爭位的工具。所謂的「獨立」及「批判」思想從而成為了民粹機器鞏固及操控一切的一條條鏈子,將人民牢牢綁上自身從來沒有認知過的意識形態戰車上,讓普羅大眾成為了政客及輿論家針鋒相對的犧牲品。人民是無辜的,卻要負上最大的枉然代價。政客可能是衝動的,卻因自身作為公眾人物而必然承擔的後果,挑起並備齊最重的重擔。

至於挑撥及煽動人民為己用的輿論家、「思想家」、「知識分子」,則往往可以全身而退,至少保得一身美名,而毋須負上慘痛代價。將所有批評聲音以最為惡毒的假設及推卸做掩飾,從而將欲蓋彌彰的事實變成難以置信的謊言、將世界說成只有黑白兩色,然後再將自身立於白色高地之上,這是時代中「贏」的作法,也是投機者最為擅長的攀爬之道。因為這就是人生,這就是當代部分「知識分子」所謂的職業操守。

但知識分子其實有一種責任。這種責任並不是「以最為複雜的語言,說最為簡單的事實」,不能是為有權有勢者的過失及歹毒塗脂抹粉,卻也不是西方社運界最為流行的「向強權公然說真理」(speak truth to power)。知識分子的責任,是要在現存的制度以下,盡一個進諫者的角色──在不同持份者之間協調、游說、解釋、建議,而不是盲目跟隨群眾路線及壓力,成為人云亦云的機械人。這種知識分子,哪怕他有千萬個頭銜、有千萬個讀者,不要也罷。寧願作罷,也不要做這類小丑。

一、何謂知識分子?

何人是知識分子?筆者認識的一位老前輩喬姆斯基(Noam Chomsky)曾說,「知識分子的責任是說出真理,揭露謊言。」古希臘哲學家並不會將自身形容為(公共)知識分子(正如真正有素質的餐廳不會以自身有多少米芝蓮星做招攬),卻會視哲學及思辨家為社會中的異見者,必須透過時常發聲,確保社會上存有多於一種聲音。

另一邊廂,也有不少聲音認為知識分子乃是社會勞工人口的一部分,必須為社會發展做出貢獻。周恩來總理在國家建國初期表示,「知識界」早已成為國家工作人員,為社會主義服務,乃是工人階級的一部分。同時,西方諸國過去數十年出現不少暢銷作家、演講者,皆挾着「知識分子」名稱,名正言順地透過自身勞動賺錢。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依我所見,知識分子同時肩負兩大身份。第一,乃是知識賢者(knowledge elite)的責任,必須心無旁騖、為爭取及追求知識(且在此界定為真、被論證的主張──Ayer所說的Justified True Belief)出盡全力,不會因或然的因素或社會環境左右,而放棄原則及真相。第二,則是行動家(practitioner)的責任,必須思考及兼顧自身行為的結果、效用、應用性,以及能為社會帶來的希望(或絕望)、良果(或惡行)。

沒有前者的知識分子,只會淪為十分動聽的詭辯家(sophist)。缺乏後者的知識分子,則永遠只能停留在象牙塔中,說的話可能是真而純,卻難以下地、更難為人民帶來幸福。同時,知識分子在兼顧這「雙面性」以外,也應當在適當時候身兼其他職業或崗位,透過這些短中期的位置,拓展自身對知識的思考、反思及歷練。在此前提上,有兩大反思。

二、知識賢能不可成為有權者的打手,以私利取代真相

說是巧合又好,說成是知識體制為了鞏固自身權力,因而賦予他們的「恩賜」也好,知識分子確實在人民心目中往往懷着一定自然地位──他們被視為知識的最佳研究者,也是最能將前人智慧及宏觀框架套用在現在,貢獻真知灼見的人士。固然「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但這一句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的運用,本身便是預設了,讀書人往往透過自身所經營及賺取的公開聲譽,進行「負心」之時,淪為利益團體的打手,為有權者背書。

在此,必須作出一點澄清:有權者不同於(可能是在制度中)當權者。當權者顧名思義乃是名義上掌權者,也即是權力的「表面對象」(surface figure)。他們理論上有權,但實際上卻未必有權。權的來源,實際可能是看不到的隱形遊戲,可以是金錢才俊或政治世襲家族,也可以來自於宗教、群眾主流論述、掌管媒體的大亨等……這些源頭皆撰寫着人民必須服從的規矩條文,再以各種各樣的糖衣毒藥(包括偶像、看似客觀的新聞、日常生活的習慣及台詞),讓民眾對其死心塌地。尤其是在大型的國際局勢層面上,有權者往往並非「枱面」輕易見到,而是透過各種各樣的中間人及代理人,操控着表面遊戲背後的實際政治鬥爭。

冷戰時期,蘇聯擅長以反射性控制(reflexive control)的形式,將受操控者在其不知情情況下,引導至進行某些對自身看似有利、實際完全反智反己的行為。

在這前提下,與其說知識分子不應成為建制或「當權者」的一分子,倒不如說得較為公允及準確一點──知識分子不能成為有權者的代理人或打手,姑勿論有權者是否身在體制內外。無論是財團實際操盤人還是政府官僚系統的隱形幕僚、能煽動民眾卻看似「獨立」的「KOL」還是能號召上千萬人的宗教領袖背後的顧問,這些人都是有權者。若一味將政府妖魔化,將體制描繪成知識分子必然要「反對」的對象,將反體制的人浪漫化成必然脆弱易碎的小花,這是一種無知,更是對所有非政府權力結構的掩飾。現實是,世界上處處都是高牆野狼。單純以為只有一匹野狼、一面高牆,是天真,更是自欺欺人。真正的知識分子不會成為任何人的奴役──掌控司法權者如是,掌控大眾民意如是,掌控資金資本者也是。

什麼叫做不成為奴役?有的說,其實很簡單,便是,不會因他人以其位置所賦予的好處或甜頭,而改變自身取態、立場和取態,去迎合他人。但這並非一個好的定義──人類與生俱來便是社交動物(social animal),本質上和實際上都會嘗試改變自己,迎合他人,以獲得內心所渴求的滿足感。我們可為這種對社會認同的渴望做各式各樣的詮釋及演藝,但仍改不了事實根本──若以上定義確實成立,那我們便真的「born free, yet everywhere, we walk in chains」(盧梭名言)。若這一說成立的話,那我們根本毋須分辨為他人做打手的知識分子,與其他知識分子的區別,因為兩者都是同樣地缺乏自由。

依我所見,若一名知識分子本身持有鮮明道德規範及原則,而這些假設乃是符合最為基本的合理性(例:不會盲目推崇暴力,或為傷天害理的行為辯護),而其唯一或主要僭越這些規矩的原因,乃是他人所賦予他們的好處(不只是金錢,也可包括民眾認可﹝掌聲!﹞、外界觀感﹝你有風骨!﹞、權力和位置),而不是出於自身真摯願望或期望,那他們便確實淪為不折不扣的「背書人」。為天理不容之人而辯護的「背書人」固然可惡──但為了贏取所謂的尊重而扭曲事實,不看是非全部,只看支持者願意看到的現實者,也同樣可惡。當然,箇中可惡的程度未必幾近相同,因為程度乃視乎行為及言論所導致的結果嚴重性,以及偏離道德規矩的距離。

知識分子因應這自身作為知識賢者的身份,必須要就着知識追求此活動(activity)扛起義務,在創造及尋求指示層面上尊重及遵守真我對真相的認知,不被社會其他因子或權力結構所干預及扭曲。須知道,知識本身賦予了知識分子在社會中受他人尊重及聆聽的專利權;他們所說的言論,往往會被演繹成被大眾接納的「知識」一分子。

知識本身是一種力量(force),以個人作導體而影響社會整體的秩序;同時,也是一股具備自主性的權力(power),透過個人行為反覆強化和確立自身的唯一正當性,排斥一切與自身不同的「反知識」。被邊緣化的知識(marginalised knowledges)並非因為自身不符所謂的客觀「事實」,而是因為他們在一個鬥爭遊戲中敗給了(可以包括現代科學、理性主義在內)現有權力所支撐的意識形態。但我並不認為知識分子應當欣然接受以上這一點。知識分子必須無時無刻在知識框架中創新、突破,抗衡主流知識本身的壟斷性──哪怕所謂的創新及突破都必然只是現有體制邏輯的延伸,都比欣然接受主流知識來得為佳。這也是撇除支持歹人所帶來的負面結果不說,為何知識分子必須要守着本心、守着真我,與誘人的主流知識體制保持一定獨立距離,從而才能符合自身崗位的職務。

三、行動家不能活在象牙塔中,以說話取代行動

說完了知識賢能這一面,我們必須意識到,知識分子──尤其是今時今日的知識分子──沒可能只躲在象牙塔中,做出自身認為妥善的貢獻。原因很簡單──就算你選擇逃避、選擇讓人接管或取你之位去參政、論政、議政,你所產生出來的知識、你的一舉一動,皆有可能成為有心人士的玩弄及利用對象。知識分子若不在公共場所或陣地中為自己所研究出來的知識作辯護,則必須接受被他人擺布及惡意刪改理論的風險。同時,知識分子可以捏着鼻子說,「我不想碰這攤渾水」,但這攤渾水不會因你嘗試置身事外而離你而去。這片渾水只會向你靠攏、將你吞噬,直至你失去最為基本的反駁權利。連right of reply都沒有,憑什麼做知識分子?

傳統西方「智慧」常表示,知識分子必須擔任當權者的「馬蠅」(gadfly),猶如馬蠅一樣圍着當權者轉圈,務求令他們因應這些不能肅清的異見困擾非常,從而讓他們作出改變。我倒覺得,這種說法反映着一種非常不切實際的羅曼蒂克思維。在不少人的理想國度中,全國人民會就着真相及政策辯論,辯論的成果會被施政者所執行,而無需所謂選舉或「賢能管治」的代理產物。

但現實並非如此──現實社會中,有着各種各樣的掌權人及持份者、群組及個人私心,這些因素皆令施政及政治本身充滿着波譎雲詭。掌權者肯定不是聖人,也有他們的私心及私利。若一味站在道德高地,嘗試以自身認為是「正確」的真話來打動或要挾當權者,請注意,我們生活在一個不是《哈利波特》,不是《漫威漫畫》的世界之中──以上不是現實會出現的景象。當權者不會因為你說某一句說話所帶來的民眾漣漪,因而對你讓步、退步。象牙塔弄出來的理論很完整、說民眾愛聽的說話很容易,但弄出來之後、說完之後,又如何?掌聲起落後,又如何?現實枷鎖及政治,不是你說一兩句說話,便能改變!因為若真的是這樣,為何我們還要沿用官僚系統,還要接受政治的無處不在,無時無刻上班下班的打工一族還要向現實做出必要的妥協及低頭?

當「講好話」取代了「做好事」(當然,講好話也可以是做好事的一種──但前提是你能夠影響到需要及應該影響的人,而不是一個人preaching to the choir),成為社會行動的主導思維,所帶來的結果很糟糕、很殘酷,也顯而易見,便是將本來可以爭取的僅有空間也扼殺,以「轟動光烈」取代「寸步改變」。以一霎那的光環,換來永遠的黑暗。對,你會贏得你自己的「良心尊重」,卻放棄了將理論及理想實踐。

但哪怕只是將現實推進一小步、讓稍微多一點的改變出現,任何社會行動家都有必然的義務去作嘗試。因為不嘗試的結果,並不是「原地踏步」,而可能是「不進則退」,甚至在極端及民粹挑動之下,徹底的「車毀人亡」。當然,嘗試完,也並不代表一定會成功──但起碼你在自身的崗位,嘗試做出過一定的努力,為社會局面帶來轉機。知識分子有必要思考自己言論所能帶來的效益及成果,以最具策略性的方法,嘗試找到多方共識及共同點。不能為了自身的面子、自身懼怕群眾批鬥,而忽略了實事求是的重要性。知識分子要找知識,更要將知識變成行動,將兩者之間本不應存在(卻在後天環境下出現)的隔膜打破。

四、知識分子作為進諫者

知識分子必須成為有效的進諫者,既「進」,也「諫」。進言的對象,不只是政府、在位者、官員,也應當包括財閥、商界、文化界、各界領導。向有權者進言不是一種選擇,而是一個現實政治枷鎖下的必須,乃是影響整體大局的必然決策。忽視政治現實,只會令你淪為只談不做的一面幌子。好看,不管用。

諫言的對象,也不局限於自身的支持者及手中,也要包括其他的知識分子、社會的大多數老百姓。知識分子若永遠高高在上,將自身社交圈子局限於所謂的「上流社會」,只跟「有財力勢力」之人交往,只會令自己故步自封,成為自以為是上等人,實際卻是卑劣非常的「下流人」。趨炎附勢、看風駛舵,這些所謂的「菁英」,不要也罷──可以早點睡。

知識分子不應有道德潔癖。知識分子可以成為體制一分子,為人民在體制內尋覓幸福,將民眾意見反饋於管治者。當然,知識分子也可以在體制以外,理性發聲、用成熟的技巧說真話,將真話變成推動社會改革的動力燃料。知識分子同時兼顧數個不同的身份。他們既要尋求知識、創造知識,也要在應用指示層面上,將功效及公用最大化,以確保知識得以助人、社會、改造現實。但切記,知識分子不能被民眾牽着鼻子走,成為民意、民望、民眾的奴隸。這是對知識的不敬,也是對自己的一種徹底侮辱。

黃裕舜

牛津大學政治哲學博士生、《時代雜誌》及《日經》定期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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