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6日
惻隱之心,人皆有知。有人身故,別人同情,誠乃正常不過。然而,倘是同情施襲者,則屬另一回事。而更重要是,為何同情的對象,竟未包括受襲者?進一步言,若香港發生大型恐襲事件,以致無辜市民傷亡,究竟施襲者還是受襲者應受同情?兩年前,大街小巷、不同顏色的香港人,動輒頭破血流、甚而被燒成火人……凡此種種,同情心往哪裏去?
同情是個感性心理狀態。孤狼居然矢志在行兇後自殺,內心必積壓龐大鬱結,不過又苦無紓解出口,所以才選擇這條不歸路,這自有值得同情之處。不過,站於理性思考角度,此舉除了有助個人情緒宣洩,實際上又帶來什麼益處?相信正常人都不希望,再有香港人於恐襲裏傷亡,至少黃營也不應期望,再有「手足」或自己親友(尤其子女)在自殺式恐襲裏犧牲。何況,「打不倒你的,使你更強大」,近一年多來,特別是《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已充分體現「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即香港及國家的安全愈受威脅,則加強保障的規範只會愈大。在政治層面上,相對放任頭腦發熱,所需要的乃保持清醒。
愈多恐襲 必愈收緊
今次孤狼事件,至少已引來新一輪執法及遏制,對象是煽動效尤的言論。眾所周知,自由並非無限;而所謂以言入罪,也不是什麼新鮮事。由《刑事罪行條例》到《侵害人身罪條例》,都一直將煽動犯罪列為罪行,若然是煽惑他人謀殺或傷人,最高刑罰且是終身監獄;故此,有人在網上發表相關違法言論,例如設定日子號召殺警等而被捕,無疑咎由自取,理該自行承擔法律責任。由商業機構到學生組織,倘若表達同情孤狼之情感,因而承受龐大政治壓力,在新客觀大環境下也是可預料的;只能夠說,若無孤狼的近因,就不會衍生凡此種種的惡果,套用黃營說法即不會導致更多人因此「送頭」。天下本無事,黃人何自擾?
孤狼事件還可能衍生新的立法工作,好使當局進一步加強網上網下的監管;亦即是說,黃營所特別珍視的言論自由,勢又不得不又萎縮一點。君不見,藍營輿論已群起而出,要求政府「做點事」嗎?畢竟,自殺式孤狼與別不同,不能單靠事後刑罰來阻嚇,因為當事人連死都不怕了,暴動罪的10年監禁、以至國安法的無期徒刑皆恐不濟事,無助防範同類事件再次出現。所以,世界各地面對自殺式恐襲的必由之路,乃循事前防範方向入手,即賦予執法人員更大的調查權,以及在實際恐襲發生前就作出先發制人式拘捕。簡言之,就是在現行法律基礎上,有關方面料將爭取更強大的應對工具;而先發制人的模式,便意味監管要推前一點,在身體力行之前,風吹草動也將納入其中。
先發制人式執法與監控
有西方經驗在前,加上恐襲威脅明顯升溫,故從社會治安以及國家安全的層面考慮,收緊自由好大程度也是合情合理、無可非議,前提是風險確然在今次事件後有所增加。
以下重溫一宗震驚全球的國際新聞,因為當時大家理解似乎「錯重點」了。美國FBI透過自主研發的一個加密通訊軟件「ANoM」,藉此監控全球逾百國家、數百黑幫的犯罪通訊3年,最終與澳洲及其餘17國警隊合作,在各地拘捕了逾800名黑幫幹部。環球輿論似乎都正面評價相關行動,但問題是,鮮少有聲音質疑做法嚴重侵犯個人私隱──FBI是否合法地作出竊聽,包括在所涉各地均一律取得授權?黑幫固然不是什麼好東西,故世人並未關注他們自由遭受侵犯;然而,「黑幫」之謂多少有點「有罪假定」,也不排除有清白民眾會誤用「ANoM」,例如黑幫分子向自己家人傳訊息、傳照片,以至親密內容時,一切皆會盡收FBI眼底。重點來了:假如香港採取類似做法,在「港獨分子」手機安裝追蹤程式之類,黃營要想反擊批評便很困難,因為已有美國的先例可循──彼岸打擊黑幫,或許屬於凌駕性需要;在香港,打擊「港獨」或其他威脅國安的言行,豈不同樣有凌駕性需要?這正是一種先發制人式執法與監控,只要將對象定義為黑幫或犯罪分子,就彷彿可以安全名義為所欲為,人權自由皆變等而下之。「ANoM」只屬一例,美歐還有許多監控恐怖分子手段,香港現在皆有充分理由借鑑搬來。
「攬炒」:敗事有餘、事與願違
成事不足、敗事有餘,乃是深黃陣營自身一大問題。不是嗎?前一輪的抗爭,客觀結果到底為黃營、為香港換來什麼,過去已多番撰文,不贅;總之,就是國安獲重視了,香港人的民主自由等則倒退了,這絕對與深黃初衷適得其反。孤狼式恐襲又將帶來什麼?所謂的正面結果,大概只有兩個方面:一是再度煽起黃營的不滿情緒與抗爭激情,二是進一步將香港推向「攬炒」局面。其實,這兩條路也是深黃陣營一直堅持要走的,兩者並有相輔相成的作用,他們深信香港政局愈差,黃營則會愈見蓬勃。
要反思的是,香港已經「攬炒」到今日地步,究竟黃營是否愈見壯大?先談政治權利,隨着黃營「手足」辭職的辭職、DQ的DQ,甚至還推動杯葛未來選舉,黃營所享的政治實權無疑每況愈下;如藍營所描述,假使黃營目的是「奪權」,則客觀結果只見中央在港的全面管治權日益牢固。另外,移民潮之出現,難道又是黃營所樂見的嗎?這非什麼戰略性撤退,而是潰敗式落荒而逃──幫港人成功爭取居英權云云,究竟是「手足」都愉悅地赴英,還是絕望地離港?「愛香港」變成「離香港」,到底自相矛盾。最後,「攬炒」的一大終極目標,是藉此引起國際關注,從而逼迫中央跪低;惟事實證明,國際線並沒帶來黃營預想的效果;反之,呼籲制裁之類成為了國安法的針對對象,提倡此論的「手足」只有因此「送頭」的份兒。總的來說,深黃思維絕對是黃營本身的「豬隊友」,初衷目的與最後結果往往事與願違,只是一而再地幫倒忙。
唯一得着,煽起黃營支持者的內心不滿與鬱結,繼而釀成有冤無路訴及自殺式孤狼的出現──此乃筆者所指的「失敗浪漫主義」的極致,結果即使注定失敗,只要過程自覺(及同路人覺得)浪漫便成。然而,這種「失敗浪漫主義」的極致一旦涉及傷人、害人,也莫說損人損己了,則必然半點也不浪漫。
香港病情未癒 仍需要動手術
黃營須認清,在中央眼中,香港倘未完全擺脫危險期的話,因應病情惡化只會一再加大落藥。由孤狼式恐襲,到金主資助放炸彈等,肯定是香港尚未病癒的徵兆,繼而引伸出香港尚有動手術的必要;此外,不足一年內將舉行的3場重要選舉,依次是選委會選舉、立法會選舉和行政長官選舉,無疑是香港由亂入治、重新出發的觀察期,一旦「愛國者治港」的方針受到衝擊,包括選舉過程再遇恐襲威脅,甚而造成警員以及市民的傷亡,香港這位病人恐必再被推入手術室入廠大修。
必須強調,別天真以為香港已「衰無可衰」,進一步由「示威之都」淪變「恐襲之都」也不足惜,反正都服膺「攬炒」劇本前進。首先,如前強調,「攬炒」不可能出現黃營心中所想的大團圓結局,而只會令黃營本身以至香港跌入悲劇深淵。這是必須深刻認清的。再者,香港是否真箇完全變了樣?即使《蘋果日報》沒了,香港還有很多報紙及網媒;即使香港電台被整頓,香港還有其他電台及電視台選擇,包括被視為親黃營的;也就是說,新聞自由或許是少了一點,但少了一點跟完全沒了是兩碼子事,並且遠未去到只剩官媒的地步。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某些危害國安的口號或標語縱已很大程度成為禁忌,疫下限聚令亦不容許任何群眾聚集;不過,疫情完結後,相關自由料不見得完全一去不返。至於言論自由方面,前文提過的煽動性言論,以及假新聞法的制定,多少亦影響損害到言論自由;但自由既非無限、亦有好壞之分,對於危及社會、埋葬真相的言論,予以規範實在無可厚非,好像立法禁止醉駕、藥駕般,剝奪相關自由到底有益社會,關鍵是如何避免立法適用範圍過猶不及。
一束白花 恐衍生更多白花
說到底,與其他內地城市比較,港人所享的種種自由還是遠遠較高,民主程度亦然。「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還遠未變成「一國一制」、「京人治港」、無權自治。香港尚未回到昔日由英女皇派個總督來港行使治權的地步,而整個英治時期的立法會和區議會好大程度皆由委任而非民選產生。不禁要問,難道深黃希望看到,一名不懂廣東話、不在港土生土長的人士,被派到香港作為我們的特首?這就是「攬炒」的終極目標嗎?然則,為何深黃卻一步步推向這個結局?
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乃香港的一個通病。報紙沒了之後,一些黃營小媒都相繼沒了;一些黃營中小型黨沒了之後,黃營大黨接下來又會否相繼消失,尤其在放棄不參選的前提上?在慨嘆香港變得陌生的同時,什麼才是守護原來一切的應有取態及策略?什麼注定把香港僅餘的東西進一步摧毀葬送?黃營走在既定路線的同時,難道不應不斷反思、評估?道家「上善若水」的真諦,黃營好應參詳一下。
在獻上白花同情死者之際,也應思考這束白花將帶來什麼引伸意義,包括會否令日後不得不獻上更多白花──你希望出現更多犧牲者繼而獻上更多白花?你希望為香港的徹底死亡獻上最後一束白花?
訂戶登入
下一篇: | Europe closes Confucius Institutes |
上一篇: | 科舉之基本假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