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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2日

Ed Araral, Vinod Thomas

論碳進口稅

歐盟計劃和對進口品中的碳含量徵稅,美國總統拜登政府也在考慮中,這有助於遏制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上升趨勢。但政策制定者必須以正確的方式實施此類徵稅。

此類稅收關注與消費相關的排放,而不僅僅關注國內生產,其針對大約五分之一的進口相關排放,它們通常不包括在 2015 年巴黎氣候協議的各國國家自主貢獻的計算中。鑑於基於消費和基於生產的排放之間的差異愈來愈大,這一稅收可謂正逢其時。例如,自 1990 年以來,美國基於生產的排放量增加了3%,而同期該國基於消費的排放量增加了14%。

碳關稅不是保護主義貿易措施;其目標是減少進口的碳含量。但氣候變化的軌跡意味着減排政策不容有失。因此,歐盟和美國引入碳邊境稅的最初嘗試的成功至關重要,因為這些措施將成為其他措施的典範。特別是,政策制定者必須注意管理此類稅收的一些基本原則。

首先,碳邊境關稅應由收益-成本計算驅動,以支持將負面「外部性」或溢出危害(即碳含量)體現在進口商品的生產成本中。一般來說,為保護國內產業而徵收的進口稅會提高生產成本,損害消費者的福利。相比之下,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進口關稅將改善全球福利,這些收益超過貿易抑制造成的損失。碳關稅不應被視為貿易戰的一部分,而是有助於對社會有害活動進行協作定價。

這意味着政策制定者必須密切關注這些稅收的主要目的。他們必須設計關稅來規範進口商品的碳含量,而不是保護國內產業或向它們提供隱性補貼。關稅應側重於進口品中包含的排放,而不是國內產業的成本劣勢或生產轉移到國外的可能性。

這就是為什麼政府永遠不應該用碳關稅打擊進口。例如,與促使出口商轉向污染較少的生產方式的碳相關關稅相比,阻止從中國或印度進口鋼鐵是減少這些國家排放量的一種粗暴且成本高昂的方式。

碳關稅對出口國排放量的影響取決於該國將出口轉向其他市場的能力。因此,為了最大化全球環境收益,讓盡可能多的國家成為新關稅制度的一部分至關重要。

Araral是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副教授。Thomas是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客座教授。

Copyright: Project Syndicate,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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