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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0日

屠海鳴 維港鐘鳴

如何認識「硬對抗」和「軟對抗」?

每年的4月15日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今年是香港國安法落實後的第一個國家安全教育日,由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主辦國安教育日活動。中聯辦主任駱惠寧首次以香港特區國安委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的身份,出席國家安全教育活動並致詞。

駱惠寧在致詞中表示,國家安全是發展所憑,特區要切實承擔起在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這一年,尤其是香港國安法頒布以來,特區政府履職盡責,有目共睹。現在,有了法律,有了機制,有了隊伍,執行和落實就尤為重要。凡破壞國家安全的,屬「硬對抗」,就依法打擊;屬「軟對抗」,就依法規管。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共同責任。

駱惠寧的致詞不長,但「硬對抗」和「軟對抗」的表述,引起了香港社會廣泛的反響。

那麼,如何認識破壞國家安全的「硬對抗」和「軟對抗」?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角度來觀察。

從直接與間接的角度看

「硬對抗」不難分辨,就是直接觸犯香港國安法訂明的四種罪行: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比如,去年七月一日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有人公然非法集結,並使用暴力手段襲警,警方從其身上及住所搜查出一批爆炸品,這些人涉嫌干犯國安法所列的「恐怖活動罪」。類似嫌犯,理所應當受到法律的制裁。

相比之下,破壞國家安全的「軟對抗」比較複雜。「軟對抗」的實施者並不直接挑戰法律權威,而是躲在幕後,變相鼓勵他人危害國家安全。

比如,某些學校的教師將自己的政治立場帶入教學,以「提高學生的思辨能力」為藉口,將帶有政治傾向的一大堆資料交給學生去「研判」。試想,學生身居校園,對社會知之甚少,如何能作出客觀的分析判斷?教師的「循循善誘」,割斷香港與內地的歷史淵源,令學生仇恨自己的國家和民族,最終將學生引向自己所希望的方向,給國家安全埋下「地雷」,這樣的「軟對抗」危害更大!

又比如,在「修例」風波中反覆出現的法官輕判及讚美暴徒的現象,有法官聽了被告的一番違反「一國兩制」原則和《基本法》要義的「慷慨陳詞」後,不僅輕判,而且當庭讚美。這豈不是變相鼓勵反中亂港、分裂國家嗎?假如今後再出現類似的現象,那就是明顯的「軟對抗」。

從挑戰與「誤讀」的角度看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有人公然挑戰國安法,這屬於「硬對抗」。眼下,一些涉嫌違反國安法的人士已被警方拘捕,法庭正在審訊當中。比如壹傳媒創始人黎智英、非法「初選」的組織策劃者戴耀廷,等等。但從總體上看,這種公然挑戰國安法的畢竟是極少數,也極易被發現。

對國家安全危害極大的還有一批人,他們不是公開挑戰國安法,而是「誤讀」香港《基本法》、「誤讀」香港國安法、「誤讀」全國人大關於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這都屬於「軟對抗」。

比如,《基本法》訂明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選舉,有一個目標,即「最終達至普選」;有兩個原則,即「香港實際」和「循序漸進」。這些人只講「普選」目標,不講實現過程;只講「循序漸進」,不講「港獨」勢力和外國反華勢力的政治代理人,利用香港選舉制度漏洞滲透到政權機關內部的「香港實際」;只講巳經不適用的選舉「五步曲」,不講「循序漸進」已無「序」可「循」的嚴峻現實。於是,得出「開倒車」、「限制香港民主空間」的結論,惡意炒作,誤導公眾,離間香港與中央的關係。

又比如,全國人大決定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審議通過《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訂草案,旨在「愛國者治港,反中亂港者出局」,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多次強調,中央並非要搞「清一色」。多位中央官員亦指出,「泛民」當中也有愛國者,只要符合愛國的條件,選舉的大門始終向「泛民」敞開。但某些人卻故意「誤讀」此次「修法」的用意,鼓動「泛民」杯葛選舉,還有人鼓動選民投「白票」。這些做法都屬於「軟對抗」的範疇。

從落實與不落實的角度看

駱惠寧在講到「特區要切實承擔起在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時說:「現在,有了法律,有了機制,有了隊伍,執行和落實就尤為重要」,「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共同責任。」 這兩句話是充滿深意的。對於「硬對抗」和「軟對抗」,還需要從落實與不落實的角度看待。

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屬於政權機關,肩負着落實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的憲制責任,政權機關的屬性,決定了必須維護國家安全,但從人員和隊伍來看,情況卻並不簡單。

由於香港的公務員隊伍從港英時代過渡而來,長期奉行「公務員中立」的理念,某些人在維護國家安全上還存在認識上的偏差;香港的司法機關有大批外籍法官,部分由於國籍的因素,在「擁護香港基本法」與「効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問題上,或許內心並不情願;香港的立法機關長期被「攬炒派」騎劫,形成了「對抗思維模式」,缺少「有事好商量」的文化氛圍,以致任何缺少「對抗」的意見和建議,都會被認為是「民主缺失」。

在這種背景下,雖然有法律、有機制、有隊伍,政權機關內部會不會有人不落實?其實,不落實也是一種「軟對抗」。

除此以外,從「修例」風波暴露出來的諸多問題看,尤其在香港教育、傳媒、醫療、律師等界別,有人內心並不認同「一個中國」原則,仍然將香港特別行政區視為與中央「平起平坐」的政治實體,如果這些認識不改變,不破除「拒中抗共」的心魔,「軟對抗」則在所難免。

維護國家安全並非一日之功,「硬對抗」易治,「軟對抗」難防,駱惠寧的這番表述值得深思!確實,維護國家安全需要直面問題,需要長久努力。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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