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1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昨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全票通過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及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生效,修訂案今天實施。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表示,隨着香港選舉制度的完善和實施,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將得到有效落實,香港治理效能將顯著提高,香港各種深層次問題將得到有效解決。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鄧中華指出,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的授權,對香港作出系統修訂是民主制度的優化和發展。他聲稱,修訂主要是為了堵塞現行選舉制度存在的漏洞和缺陷,構建一套符合香港實際情況、與「一國兩制」實踐要求相適應、具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鄧中華又說,修訂的重點是調整優化選舉委員會的構成,賦予新的職能。
毫無疑問,擴權後的選舉委員會飾演扭轉乾坤的吃重角色,既是決定特首誰屬的「造王者」,也是擁有立法會選舉提名權的「把關者」,更加是直接落場的「參政者」。選舉委員會又增設召集人制度,每個界別各指定若干召集人,總召集人由擔任國家領導職務的選舉委員會委員出任。香港目前有兩位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和梁振英,皆屬國家領導級別,梁振英明言「願為國家及香港効力」。按照立法會前主席范徐麗泰的講法,希望總召集人的角色是備而不用,不要指點香港事務。易言之,選委會總召集人具備潛力左右大局。
經修訂之香港選舉制度,立法會議席採取「四三二」方案,即選委會產生四十席、功能界別三十席、地區直選二十席。選委會從原本的四個界別一千二百人,增至五個界別一千五百人,每界別三百人。特首參選人須在選委會每個界別各取不少於十五張提名票,並且總數一百八十八票以上才可入閘,然後是選委會一千五百人投票決定誰可憑七百五十票以上當選。立法會參選人亦須取得選委會每個界別各兩張提名票,合共最少十票才可通過參選門檻。
這樣的安排,無異於使得選委會成為「持鑰人」,特首和立法會如何產生皆操之於手。接下來的問題是,選委會本身如何產生?
新制度下,選委會一些原本被視為民主派票倉的界別,例如教育界和醫護界等等,席位大幅減少,區議會席位更加直接取消。部分界別即使保留,產生方式亦有變,約三分之一甚至一半席位由「國家隊」提名。舉例說,法律界原本三十席選委由法律界專業人士投票產生,修訂後法律界其中九席選委須在「中國法學會香港理事中提名產生」。資訊科技界更名為「科技創新界」,其中十五席須在「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香港院士中提名產生」。
民主派空間縮窄,選委會的組成將會進一步以建制派為主導,而選委會又掌握特首選舉和立法會選舉提名權,再加一重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的機制,審查委員會的有關決定不得提請覆核,委員會成員由特區主要官員擔任,必然能夠把「愛國者治港」的原則落實到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勇表示,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是確保落實「愛國者治港」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選舉制度應設置「安全閥」,阻止反中亂港分子通過選舉制度進入政權機關禍亂香港。張勇又說,《基本法》原附件規定的「五步曲」程序不再適用,但「雙普選」目標仍然是香港民主發展的既定方向。
經此制度改革,選委會勢必造成前所未見的洗牌效應,香港的政治版圖將大幅變遷,莫說民主派動向未明,就算建制派亦有必要重新盤算,找尋着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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