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1日
影響18萬名公僕的宣誓効忠籌備工作接近尾聲,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天分別與多個公務員工會見面,表明拒簽聲明的後果是被辭退。當局計劃明年1月讓所有現職公務員簽署聲明及宣誓効忠,簽署安排預計於通告發出後一個月內完成。
消息透露,政府最快下周把聲明的「預覽版」通告及樣本發送至俗稱「四大」的公務員中央評議會,「四小」工會則與上次一樣不獲先睹為快機會。聲明樣本與新入職公務員簽署的版本大同小異,內容包括擁護《基本法》、効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及向特區政府負責。不簽署聲明又無合理解釋者,局方將會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要求有關人士離職;聲明同時附帶一份解釋,釐清公務員宣誓効忠的原因、責任、機制及執行細節等。
聶德權早前表示,倘若公務員拒絕簽署聲明,「升遷一定會受影響」,但最新版本卻是遭炒魷。據悉,聶局長昨天與多個公務員工會代表見面時,亦被質疑官方說法有變,聶德權則解釋,拒簽聲明等同不具擔任公務員的承擔及基本責任,故須解僱;至於有礙升遷,是指在局方發出簽署聲明的死線結束前,公務員若遲遲未動筆,就無緣升職。
筆者獲悉,有工會代表要求聶德權提供不肯簽署聲明可被辭退的法律理據,惟他未有具體答案,只強調聲明或宣誓的內容是當公務員基本條件,符合《基本法》及《公務員守則》。有與會者預料大部分公務員將簽署聲明,但感覺到當局似乎未有完整應變計劃,「可能博啲人唔challenge佢(政府)啦 」。
會上亦有人詢問,公務員可否以「提早退休」為由拒簽聲明,聶德權斷言不能,重申不簽署聲明的公務員僅可「提出辭職」,兩者在舊制公務員的退休福利上有別。聶德權更警告公務員必須在限期內簽署聲明,否則若過了時限,將無「回心轉意」機會。
至於工會最關注的違誓後果,消息指當局會以「違例」或「違規」方式處理。違例者由負責國安法的執法部門跟進;違規者則按現有公務員紀律處分程序懲罰。而簽署聲明是承諾式誓言,未必屬於發假誓,退休後不受誓言限制。
綜合各工會人士分析,可預見絕大部分公務員都會服從簽署効忠聲明。不過,公僕數目龐大,若官員在解僱事宜上未提供堅實法理基礎,哪怕只有1%公務員提出異議或訴諸法律行動,已足以令政府非常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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