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3日
官方對壹傳媒大搜查和拘押行動(下稱「八一○大搜查」),引起全球廣泛關注。香港社會的回應,權且分為兩大類:抓黑手派和兩手撐派。
抓黑手派讚揚舉旗亮劍抓黑手,流露了「痛快」的亢奮。
兩手撐派面對新聞自由威脅,展露焦慮之情,並衍生兩撐之舉。
一撐報,爭購壹傳媒的《蘋果日報》,令11日發行量從7萬上升至35萬,再增至55萬;二撐股,搶購壹傳媒股票,令10、11日股價爆升,據《信報》12日的報道,兩日內的升幅超過11倍。
儘管兩撐未必能持久,但維護新聞自由的價值觀強烈。這是港人行使表達權的另類模式。
聲稱抓黑手 嚴懲代理人
對於「八一○大搜查」,許多評論稱是對美制裁11個京、港官員的報復。本欄不以為兩者有直接關連。
抓黑手早是北京當局對港政策的一個取向。2019年10月的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黨領導一切」的權威、對香港「實行管治」,並首次提出建立香港國安機制。
同年11月,政治權要的「巴西講話」,把香港街頭抗爭連結到國安層面,重申「止暴制亂」。隨後,黨媒着力宣傳抓黑手。今年6月,《港區國安法》(下稱國安法)快速制定和公布。
「八一○大搜查」是執行國安法的大案。香港警方稱,被拘押的壹傳媒老闆黎智英,涉嫌支持一個攬炒團隊,游說外國勢力採取「制裁行動」,違反國安法第29條。
涉案時間如果在7月1日國安法生效後,搜查、拘押行動是很自然的。這正是抓黑手的第一步。
8月11日,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稱,被拘押者是「反中亂港分子」或「幕後黑手」。
對涉案的定性是:「反中亂港分子長期以來逢中必反,投靠外國和境外勢力,充當政治代理,協助其干涉香港事務,對中國進行分裂、顛覆、滲透和破壞活動。」它還特別強調:「黎智英就是他們的代表人物」。
香港如仍能保持《基本法》賦予的獨立司法機制,偵查、檢控、裁決(審判)仍可三權分立,涉嫌者的罪與非罪,是要由法院依據適用法律條款、司法程序裁決,不可能照單接受「反中亂港」的政治假定。在拘押48小時之內,涉嫌者黎智英、周庭等已保釋,司法程序還未走樣。
翻編採文檔 缺法律依據
就保障新聞自由而言,「八一○大搜查」似未嚴格遵循文明準則,不少人有新聞自由受干擾的焦慮。
社會爭議的執法偏差之一,是法院的搜查令列明搜查範圍不含新聞編採類,警方卻在編採辦公室劃「禁區」線,指令編採職員離開,「禁區」內則有警員翻看編採文檔。許多傳媒界專業人士認為,此舉有違法之嫌。
就常識而言,涉嫌違反國安法第29條,如有罪證應是「秘密」類,至少不會讓編採職員傳閱,更不可能留在他們辦公桌上的文檔。警員在現場翻文檔,被人稱為「多此一舉」,並懷疑是「恫嚇動作」,侵害編輯、記者的私隱。
偏差之二,是對於媒體的採訪,施親疏有別的「傾斜政策」,讓「友好者」進入採訪區,卻不准其他傳媒如立場新聞、路透社的記者進入。
這種篩選方式,類似政治審查,引起傳媒界爭議。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大律師也認為欠妥,應一視同仁。
原自由堡壘 正在下沉中
任何有「全民政府」理念的人,應是平等待人,不應有「親疏有別」的政治篩選。
偏差之三,是某些警員的大聲吆喝習慣。在現場電視新聞畫面中,有警員大聲吆喝「靜觀」的記者、編輯,這是街頭民眾示威現場常見的「畫面」(還有對着記者、社工射胡椒噴霧),一直引起傳媒團體、工會抗議。非常遺憾的,特區政府和警方並未正視這種官民糾結。
執法文明,避免大聲吆喝或其他公眾認為粗暴的行為,並不是很困難的事。只要有平等待人、尊重新聞專業和人格尊嚴的理念,互相包容的場景必可在國際視野贏得好評。吆喝聲,只能損害香港的國際形象。
「八一○大搜查」在全球重要媒體引起爭議,就關乎人格尊嚴、社會自由、新聞自由的價值觀。外國觀察家或傳媒智庫的相關評論,亦往往重墨於社會自由度、新聞編採和評論自由。
有「香港經驗」的外國人,對香港往日的自由印象深刻,這是居住或旅遊的經驗積累;今天,他們竟憂慮香港自由的消失。
日本電影《東京失樂園》導演白石和彌,在社交網慨嘆:「我最喜歡的香港,已失去自由。」
英國《衞報》評「八一○大搜查」,曰:「這是香港新聞自由正式死亡的一天」(the day press freedom officially died)。
針對「八一○大搜查」,傳媒智庫無國界記者(巴黎)發言人慨嘆:「香港曾是新聞自由的堡壘」,2002年全球新聞自由指數出台,香港排名第18高位,以後便下滑。
2020年評估的180個國家、地區中,香港降至「半自由」的80位(紅色中國排177)。
香港往日的自由,竟成了許多來過香港者回想或懷念的「場景」,這是悲哀。
香港作為全球文明社會、國際金融中心的標誌,是有充分的自由。從居住、人身的自由,到言論、新聞、思想、宗教信仰的自由,都在周邊地區之上。在「一國兩制」下,確保新聞自由才能讓香港贏得國際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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