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7日
「香港國安法」更多細節呼之欲出,其中有關是否以言入罪、行政長官指定若干法官處理國安案件,以及特定情形下中央可對極少數國安案件直接行使管轄權等,引起了香港社會的普遍關注。事實上,「香港國安法」的出台是去年修例風波以來攬炒派泛民人士求仁得仁的結果,他們除了鼓吹「港獨」、「自決」等主張,也毫無底線地鼓吹政治攬炒、經濟攬炒、社會攬炒。「香港國安法」能否成為香港「由亂轉治」的契機?
充分體現中央的「用心良苦」
比較全世界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國安法律,中央都是維護國安責任的主體,「香港國安法」雖是一部全國性法律,但從公布的草案說明中可看到,中央有意地將維護國安的一部分交予香港負責,這既是對香港的「信心」,又體現了「用心良苦」。
針對是否影響香港司法獨立的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勇作出了明確的解釋,司法獨立與管轄權沒有必然的聯繫。雖然有許多意見認為,應當禁止具有外國國籍的法官審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而世界各國也沒有哪一個國家允許外國人擔任法官,審理危害本國國家安全案件的實踐。然而中央充分考慮了香港的實際情況,並沒有「一刀切」地禁止有外國居留權的香港法官審理國安法案件,而是由特首指定一批適合的法官,可避免有關法官在審案時可能陷入「雙重効忠」境地。對於特定情形下的中央管轄權,事實上,如果香港特區能有效地維護好國安,中央當然毋須出手。
污名化套路如「舊瓶裝新酒」
面對「香港國安法」,許多冥頑不靈的攬炒派泛民人士依然妄圖通過街頭運動、體制「抗爭」、國際「盟友」等,試圖像阻撓《基本法》23條和《國歌法》通過一樣,用同一種套路要污名化「香港國安法」;又提出了中央通過此法案對香港司法的干預意味着香港「一國兩制」政策的完結,《基本法》形同廢紙等「舊瓶裝新酒」的幼稚語言。
在他們的眼中,中央沒出一個政策,香港社會發展哪怕只向前走了一點點,「一國兩制」都會完結,《基本法》又如廢紙。
回顧「一國兩制」的初心,包括總設計師鄧小平稱中央須保持干預香港特區的權力的講話,最深刻的感受是中央對制定「港區國安法」的決心,絕對不會因為任何方面的疑慮或反對而有所動搖。「國家安全底線愈牢,『一國兩制』空間愈大」,且保障了香港法律制度和法治原則不變,以及對香港現行司法制度的尊重,並藉此令香港走出亂局,社會恢復安定,營商投資環境改善,「一國兩制」運行順暢。
「香港國安法」的核心在於實施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香港國安法」的關鍵核心在於如何落地實施。去年的反修例風波和今年的抗疫,從某種程度來說,有些「傷害」來自於政府的一味妥協,刻意或不刻意討好攬炒派泛民人士。當然,攬炒派泛民人士雖對香港社會破壞極大,但今天亂局的根源恐怕也還遠沒有那麼簡單。按照唯物辯證法,內因是變化的根源,外因只是變化的條件,內因決定外因。
今天香港亂局內因是什麼?期待「香港國安法」的事實,能否為解決好香港亂局帶來愈來愈明確的答案。
陳曉鋒 法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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