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3日
最高領導人習近平是眾所周知的中醫藥粉絲,自上台後不斷出台政策促進中醫藥的發展,新冠肺炎爆發初期,他已下令中醫藥介入治療。6月2日習近平主持召開專家學者座談會時,更將中醫藥提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他強調:「中西醫結合、中西藥並用,是這次疫情防控的一大特點,也是中醫藥傳承精華、守正創新的生動實踐。要加強對中醫藥工作的組織領導,推動中西醫藥相互補充、協調發展。」
根據國務院7日頒布的《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白皮書指出,中醫參與救治確診病例的佔比達92%,有效率超過90%。在白皮書中,對金花清感顆粒、連花清瘟膠囊、血必淨注射液和清肺排毒湯、化濕敗毒方、宣肺敗毒方,所謂的「三藥三方」推崇備至。與此截然相反的是,西方主流醫學界始終認為中醫藥是偏方,甚至認為捏造居多。最明顯的例子是,瑞典早前對來自中國的連花清瘟藥物進行檢測,聲稱沒有包含說明書中的13種草藥,僅為薄荷醇(主要用於牙膏、香水、飲料和糖果等的賦香劑),對治療新冠肺炎沒有作用,並限制該藥入境。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一向緊跟中央政策的北京市,最近就作了一個拙劣的示範。近日,北京市衞健委發布《北京市中醫藥條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稿)》,內容包括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為詆毀、誣衊中醫藥,引發中國公眾、網民強烈反彈。
有內地律師指出,「詆毀、污衊屬於侵權法範疇」,北京衞健委的《條例》僅屬地方規章,不具備真正的法律效應。此外,就詆毀和污衊來講,其對象只能是一個自然人或者一個機構,而中醫藥是指一種藥材或者一種治療方法,兩者均不能成為一個詆毀的對象,因此「詆毀中醫藥」這一的說法是不成立的。北京中醫藥大學國家中醫藥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鄧勇更提出北京市的做法違反全國人大通過的《立法法》:「立法要考慮許可權問題。按照(中國的)《立法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地方立法無權對治安處罰和刑事追責做創造性規定,必須遵守法律保留原則。」中國知名律師斯偉江更直白,形容「這是一個立法事故,救主心切出的蠢招,見光死。」
內地網友反應強烈
內地網友反應強烈,質疑條文有悖科學精神,有人指出「醫學是一門科學,在不斷否定中發展進步,不存在詆毀、污衊的說法,如果中醫藥是科學,就應該接受批評和否定。」有網友發問,「以後有人宣稱中醫藥無效,是否就要被抓。」有網友則調侃患者日後若質疑中醫藥,醫生可以報警抓人。
其實,無論是把中藥吹捧成萬應靈丹,抑或將其貶至一文不值,都是「傲慢與偏見」兩種迥異心態作祟,遠離事實。中西醫結合是一個大方向,中國擁有龐大人口,中醫藥的成本低,推廣應用可減輕公共醫療系統的壓力,這對於千瘡百孔的西方體系也有參考作用,但這一過程不宜操之過急,否則只會弄巧反拙,引來國內外民眾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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