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日
由於考試和休息,與讀者闊別了兩周。近月疫情下,世界各地都傳出有華人被歧視的消息。我也想趁這個機會分享我在美國的經歷,以提供不同的視角。
首先,我不懷疑在歐美有一些人士會歧視華人,在疫情期間尤甚。但就個人而言,我在普林斯頓讀了四年本科,在史丹福讀博士也已三年幾,從來沒有遇到過任何種族歧視事件,一次也沒有。
疫情傳入美國初期,我還在史丹福(附近是較多病例的地區之一),但也完全沒有察覺到種族歧視。唯一一次疑似經歷是2月某日駕車,在一個紅燈等機會右轉時「趌」得太出,壓住了斑馬線,此時剛好一位阿叔踩單車過馬路,要稍為左轉繞過我車頭,便向我舉中指和高呼“f*** you”。但那應該只是因為我「趌」得太出,而非因為我是華人。
保守派一視同仁
當然,或許有人會說,我之所以沒有經歷種族歧視,是因為我身處大學城和矽谷,即是思想最左傾、最擁抱多元文化的地方。但我覺得最被平等對待的,其實是在保守派組織裏面。左翼朋友經常覺得少數族裔、國際學生是「弱勢」,需要特別照顧。保守派不是滿腦子種族話題和「政治正確」,而是正正常常地跟所有人交往,我反而覺得更舒服。
但除了個人經歷外,我還想在本文把目光放大和放遠,思考一下華人在美國的歷史路途和現今角色。
與印第安人、白人、拉丁裔、黑人相比,亞裔是較遲來到美國的種族,十九世紀中後期才來加州淘金。也正因如此,亞裔在很長時間內都不被接納為美國社會一分子,在某些權益上比飽受蹂躪的黑人待遇更差。
例如國會在1868年通過憲法第十四修正案,規定「所有在合眾國出生或歸化合眾國並受其管轄的人」都是美國公民。這主要是為了讓剛獲釋的黑人奴隸成為美國公民。但當時很多人都認為華人是一個例外,同年簽訂的《中美天津條約續增條約》更明文規定華人不得歸化為美國公民。後來,美國訂立《排華法案》,禁止華人移民美國。
華裔角色有所轉變
直至1898年的《美國訴黃金德案》,最高法院才裁定基於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所有在美國出生的華人(即使是「雙非」)都是美國公民。1943年,《排華法案》才被廢除。我曾寫詩敍述華人在美國的平權歷程:「遠去身無託,遲來位未尊。已聞秦逐客,復說楚招魂。膝下黃金德,懷中白璧冤。百年心力瘁,贏得共沾恩。」
二戰後,美國亞裔移民增加,地位也有所提升,華人在美國的角色隨之轉變。華人不是民權運動的先鋒,但憑着勤奮和傳統家庭價值,一步一步向上流動,成為所謂「模範少數族裔」(model minority)。時至今日,亞裔是投票率最低的族群之一,沒有什麼特別出名的「種族領袖」,政治家也比其他族裔少得多,卻是全美平均收入最高的族群,比白人更高。由此可見,融入主流社會、努力工作和組織家庭,對促進族群進步的效用不一定低於政治運動。
盧安迪 史丹福大學經濟學系博士生
(編者按:盧安迪著作《自由的國度2──STEM教育與美國》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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