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5日
新任中聯辦主任駱惠寧上任後,與本地建制社團會面。他談及今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時,明言建制派選情嚴峻,呼籲愈是困難,建制派就更要團結;並強調反對派想取得立法會過半數議席,奪取管治權,是不可能的事。
駱主任這樣訓示建制派,是同時告訴支持民主的市民:民主派有機會在立法會取得過半數議席。
但說到獲得過半數議席,就能夠奪取管治權,未免過分誇張。誰都知道《基本法》和立法會《議事規則》嚴重限制議員提出私人草案和議案的權力。就以投票制度來說,議員提出的私人草案和議案,必須同時得到地區直選和功能組別在席議員過半數贊成,才能通過。取得簡單多數的議席,只能否決政府提出的法案和議案。
奪取議會抗惡法
然而就算只有否決權,已足以帶來極之重大的變化。因為這樣已經能夠為市民抵擋政府提出的惡法和劣政。試想像,要是民主派在立法會有過半數議席,《逃犯條例》修訂就能在立法會依程序平和地被否決,市民毋須在過去大半年不斷付出血、汗、淚來遊行、集會和抗爭。
回望過去,同樣是抵抗惡法,2003年超過50萬市民上街,董建華即撤回《基本法》23條立法。2019年,卻要經過兩次過百萬及多次數十萬人遊行,以及無數的激烈抗爭,不少市民(尤其是年輕人)遭警察濫捕和濫暴,林鄭月娥才撤回《逃犯條例》修訂。這樣足以證明,面對愈來愈惡質的特區政府,市民以社會運動來抵抗它的惡法和劣政,需要的力氣愈來愈大,時間愈來愈長,程度愈來愈激烈,代價和犧牲更愈來愈沉重。
展望未來,惡法不遠。《國歌法》早在立法會等候恢復二讀;在2003年被市民擊退,可是十多年中央政府和建制派念茲在茲,時常提醒,還肯定會比當年更侵害市民人權和自由的《基本法》23條立法。若果立法會無法擋住,難道又要市民付出更多代價來抵抗?
要取得過半數議席,單靠地區直選做不到。去年區議會選舉,儘管民主派奪得超過八成議席,但建制派的得票比例仍有四成。由於立法會地區直選採用比例代表制,民主派在這部分不可能大幅增加議席,必須在功能組別選舉搶攻。建制派也是靠功能組別,才能成為議會的多數。
今年立法會選舉,除現時由民主派掌握的9個功能組別議席可望穩守之外,飲食界、工程界、批發及零售界,以及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這4個議席,是民主派較有希望能夠從建制派手上掙過來的。
香港經歷了大半年的社會運動,現在是時候將這股政治能量轉化成選票。激烈抗爭,是面對非常政府和非常特首,不得已才用的非常方法。立法會普選,是最終目標。在那之前,透過選票將民意帶入議會,讓議會發揮制衡政府的作用,是政治成本較低的辦法。
所以,有資格成為功能組別選民的市民,請盡快在5月2日或之前,尋找適合自己的界別,登記成為選民(更改選民資料則須在4月2日或之前)。
郭榮鏗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及公民黨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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