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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9日

丁望 思維漫步

駱惠寧來香港 想起拉弗曲線

剛獲任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委的駱惠寧,突調任駐港聯絡辦主任(未公布的職務是中共香港工委書記)。這種「非常」的人事任命,或衍生角色的一些可變性:作為駐港最高代表的角色,會以「兩個維護」為重,但可能有面對社會現實的適度調整,「工作作風」注入親和元素,以緩和官民的緊張關係。

本文略析新官的角色,關鍵詞是:親和力,資歷優勢,中西部經驗,上層脈絡(朱鎔基、溫家寶、回良玉、汪洋、趙樂際),費改稅,拉弗曲線(Laffer curve),休養生息。

過渡性安排 開場親和力

駱惠寧首次在港亮相(1月6日),「開場白」沒有欽差大臣那樣的「我說你聽」訓話(許多京官來港一開腔官氣十足,露出此模樣),似重墨於親和力,既讚港人對於改革開放的「重要貢獻」,又強調希望「香港好」的「真誠」。

「開場白」不管是真情還是假意,至少給人沒有「訓政」之感。

按中共中央的幹部制度,正部級的退休年齡是65歲,駱已滿65歲,故調離山西,改掛人大財經委之職銜。

「非常」的意涵有二,一是「臨危受命」的過渡性安排,超齡在任通常只是2至3年;二是超齡在任後,如有特別政績或「上級」有特別的政治需要,在70歲前可被提升為副國級幹部。

中聯辦自2000年掛牌以來,當主任者沒有獨當一面的部或地方一把手資歷。在中聯辦以前的新華社(俗稱大新華社),則有原江蘇省委書記許家屯當家。

駱的資歷優勢較強,當過青海省省長(2010-2013,接地方團系宋秀岩)、青海省委書記(2013-2016)、山西省委書記(2016-2019)。

從資歷優勢 到上層脈絡

與中聯辦的幾個前任比較,他的經驗也較廣。

他在安徽政界21年(1982-2003),任職對外經貿委10年(1985-1995),從副處長一直做到常務副主任,與省計委先後主任汪洋、張平有較多的工作關係。

1995-1998,當安徽省省長回良玉的二管家(副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廳長級)、大管家(秘書長)。其時,汪是副省長、常務副省長。

1998-1999,任巢湖地委(現稱市委)書記(正廳級)。

1999-2003,任省委宣傳部部長(副省級)。

在安徽21年,先後有洋務(對外經貿)、農村(巢湖)、宣傳的工作經驗;在青海、山西有黨政一把手的全局經驗。

就地區經濟發展等差分類而言,他有中部發展中地區(皖、晉)、西部欠發達地區(青)的城市或農村經驗。

他沒有東部沿海經驗,未涉足港澳事務,但辦過內陸省的洋務,在對外經貿委時曾帶職到安徽大學外語系補習英文一年,具相當的英文能力。

他的派系色彩較淡,各方比較容易接納。在安徽政界的崛起,與回、汪有關。回先後當安徽省省長、省委書記,他是回當省長時的二管家、大管家,與常務副省長汪亦有交集。

這個時段讓回、汪了解他的能力,或成為「外放」巢湖當地委書記的「順推力」。

他在青海13年(2003-2016),與趙樂際的工作關係密切,當省長時,趙是省委書記。趙是18屆政治局委員兼中組部部長(2012-2017),現為19屆中央政治局常委兼紀委書記。

這幾年,他先後任青海、山西省委書記,應是由總書記拍板。調職的背後,是青海的「藏區維穩」、山西資源(煤)枯竭型城市的產業轉型。

農村費改稅 涉拉弗曲線

他在安徽政壇的發展,與農村費改稅息息相關,這是外國、香港傳媒未提及的事。

安徽是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策源地。以承包制為名的包產到戶(分田單幹),最初由改革家萬里(1916-2015)在安徽試行(1977),後形成改革大浪潮,毛式人民公社解體(1984)。

第二次浪潮費改稅,也從安徽開始。在朱鎔基任總理時(1998-2003),費改稅於1999年在安徽試行,由朱主導、主管三農的副總理溫家寶實際負責。在溫內閣期間(2003-2013),費改稅由溫主持、主管三農的副總理回良玉協助,在各省推行,促成2006年的廢除農業稅。

費改稅旨在清除苛雜稅,減低對農民的稅收和行政收費,把合理的收費改以稅率方式計算,讓農民、農業、農村(三農)「減負」,達致休養生息。

改革的理論基礎之一,是美國供給學派經濟學家阿瑟.拉弗(Arthur Laffer)的拉弗曲線之論。此論稱:政府稅率必須適度,超過某一限度(邊際稅率),就職者、生產者往往缺乏「增殖」動力,政府稅收反而減少,必須減稅刺激生產、經濟增長。

朱、溫主持內閣時,提拔了努力推動費改稅的地方幹部,其中有回良玉、汪洋、張平和駱惠寧。最早調入國務院的是汪,在朱手下任計委副主任;溫當總理時,是溫的二管家(主管國務院辦公廳的副秘書長)。在溫內閣,回是副總理,張為計委主任。

駱留任安徽省委宣傳部部長,負責費改稅的宣傳、研究。擔任巢湖地委書記期間,則有農村調查和費改稅的前期可行性試驗。

後來,他寫《綜合性制度創新:農村稅費改革的必由之路》一書,於2004年在北京出版。

此書兼顧理論和實踐,第1章第3節有「拉弗曲線原理與稅收中性原則」的論述。這是研究費改稅的重要參考文獻,獲朱、溫讚賞,台北有大學(政大)碩士論文〈中國大陸鄉鎮財政改革之研究〉引述此書。

‧駱惠寧與拉弗曲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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