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9日
立法會2010年6月23日下午開始辯論2012年修改行政長官選舉辦法的議案。官員作了開場發言之後,反對議案的何秀蘭議員率先發言。她用盡了15分鐘發言時間說明反對議案的理由,然後在結束發言之前動議「辯論中止待續」。
《議事規則》規定,在立法會會議對任何議題進行辯論時,發言的議員可無經預告動議「辯論現即中止待續」的議案;這時,立法會主席必須先讓會議對該議案進行辯論及表決。如果議案被否決,會議便恢復原來的辯論;如果中止待續議案獲得通過,原來的辯論即告中止,會議轉而處理議程上的下一事項。
按議會的議事程序,議案一經動議,必須進行辯論、表決;有時,辯論開始後,可能發生一些情況,令辯論不應繼續,例如議案涉及一宗等待法庭覆檢的上訴案件。中止待續議案提供一個機制,讓議會可以決定是否暫停有關辯論,待時機合適才恢復。
動議中止待續是阻延議案付諸表決──即「拉布」──的手法之一:議員可對中止待續議案展開另一場辯論,消耗一段額外的時間。不過,在一場辯論裏,中止待續議案只可提出一次。
會議就何秀蘭動議的中止待續議案辯論了4個小時。17名議員發言,其中只有5名是建制派,包括發言支持中止待續的陳茂波和梁家騮;他們表態支持政改方案押後表決,反映了他們代表的會計界和醫學界對方案的保留。其他建制派議員都反對押後,他們不想讓中止待續議案辯論拖得太長,加強了「拉布」的效果,所以各黨派最多只有一名代表發言,表明立場。
所有泛民議員都支持中止待續,包括已宣布支持政改方案的民主黨。建制派除了陳茂波和梁家騮外,全部反對;中止待續議案最終被否決,會議返回政改議案辯論。至晚上10時,我宣布會議暫停。
為確保官員和議員安全離開立法會大樓,警方在大樓外嚴密布防,立法會秘書處安排了多輛小巴把議員送往港鐵金鐘站。 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在會議結束後走到遮打花園,感謝在那裏的撐政改團體;公民黨議員走到反政改示威者聚集的皇后像廣場,上台演說;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與建制派議員一起乘坐小巴離開;主席何俊仁和其他數名民主黨議員卻選擇從面向皇后像廣場的出口步出大樓;他們立即被示威者包圍,以粗言穢語辱罵,並向他們投擲示威牌和冥錢,以及潑水。他們在警員護送下繞到大樓停車場,乘車離去。
會議翌日上午9時恢復,繼續議案辯論。按議案辯論的規則,每名議員發言不能多於一次,最長15分鐘。中止待續議案先前被否決後,反對政改的議員再沒有別的辦法「拉布」。辯論至24日下午2時半結束,議案付諸表決。
表決結果:46人贊成,13人反對;贊成的議員超過全體議員的三分之二,議案獲得通過。建制派(除了我不投票之外)36人全投贊成票;泛民有10人投票贊成,包括馮檢基、李國麟和民主黨除了鄭家富之外的8票。鄭家富在辯論發言時表明要對議案投反對票,並宣布正式退出民主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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