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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9日

林行止 林止專欄

授權立法防繞道 政黨路線顯分歧

一、

「反送中」引發的示威遊行,不僅看出港人的無奈,本來以為根據《基本法》,港人「假以時日」便會到手的選票,突然被北京透過人大常務委員會「三落閘」而被褫奪,暴露了「一國」的專橫、「兩制」的虛有其表。特區政府與市民之間根本沒有對話、溝通和互動的有效接觸,港人只剩上街抗爭一途;繼六月數度人數以十萬計的上街遊行,七月的同類活動,因為種種客觀原因,人數少了,然而,上街抗爭導因之多元,連「見慣世面」的外國傳媒亦「拍案驚奇」。七月六日黃昏有「香港媽媽反送中」的遮打花園近萬人集會,翌日又有「香港家長聯盟」召喚人群到禮賓府向林鄭市長遞交公開信:「要求林鄭對話」;到了下午,「網民發起」目的在於把「反送中」訊息「傳遍港九、直上中國」的九龍區遊行,發起人之一的劉頴匡事前對着鏡頭說他希望有二千人參與,事後他宣布遊行人數為二十三萬(警方的數字為五萬六千)。在這些遊行之間,還有為「反送中」而以死相諫的四名死者的悼念儀式,雖然規模不大,但是這類激盪人性的事故,難免會勾起港人對周冠威導演的〈自焚者〉(《十年》五部短片之一)的聯想。雖然林鄭對於為「反送中」自殺事件不置一詞,但此事已引起國際政壇和媒體的廣泛注意,七月三日在長沙灣跳樓自盡的麥女士留下遺書上那幾句話:「不是民選的政府是不會回應訴求的——香港需要的是革命!」早已傳遍世界(內地當屬例外)。世界輿論肯定會問,回歸短短二十二年,香港究竟出了什麼亂子!

香港出了什麼亂子?不同政見者各有說詞,一貫正確的中國政府自然又有一套,而這套稍後才會公開的說法,將主導香港的未來。正當關心香港現況和前途者,人人翹首以待京意的此際,香港政治紛爭不絕、經濟因前景不明動盪不定、社會則因港人無處宣洩不滿只好上街抗爭因此上街遊行不輟而亂成一團。如果北京授權的林鄭政府還有權衡利害而作出理性決定的空間,香港混亂之局不難底定,可惜,林鄭市長在六月中旬起的作為或不作為,不僅不能服眾,且成為以百萬計示威人士要拉她下台的理由。香港已呈「管不了」之局,加上這位眾叛親離(她的「首輔」行政會召集人不也公開說她「一鋪清袋」嗎),當批評者之言「全屬廢話」、只會不情不願的道歉,而不肯認錯的市長仍不回應滿城市民要求下台,熱愛香港的市民不是思之惘然而是思之慘然。面對如此僵局,為此尚存一絲希望的港人,繼續上街示威,似無了期。

林鄭市長不願與市民公開對話,市民不想與她密室對談,為打破僵局,數名決策官員遂「於網誌」表示「冀與市民溝通」,可是,反應甚差,沒有代表非建制的市民組織正面回應司局長們的「呼籲」。不過,市民與高官向來並未connect,如今不溝通,在林鄭市長對示威大眾提出五點訴求置若罔聞的情勢下,對大局只算影響中性。

對「反送中」意見分歧的,還包括若干政治團體,它們的內部矛盾,本來不難解決,惟在此民情洶湧的關鍵時刻,「和稀泥」已蓋不住積怨,昨天,終於出現了自由黨「清黨」在即的場景。香港真的「熱鬧」得慘不忍睹。

二、

林鄭政府的行政系統出大問題,民望跌至負數,香港成為「管不了」的城市,加上七一示威「餘波」衝擊立法會大樓,在短期間內佔領者進行搗亂式破壞,不僅撞毀大門,令議事堂「毀容」,還令保安系統和消防設備嚴重受損!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一臉洋洋喜氣地巡視後,宣布立法會在九月之前不能開會,如果修復進度一如預期,「希望十月能如期復會」。立法會不能開會,本來問題不大,因為不少「重大規劃」如「明日大嶼撥款」及《國歌法》等的表決,均可「順延」,但待審議的撥款申請(如公務員加薪),則非及時進行不可;因此有人提出「以書面傳閱方式通過(否定)撥款」,不過,反對之聲更嘹亮,以此例一開,麻煩未了。順便一提,新建立法大樓「全部採用進口材料」,即不用內地物料,此次「重修」,會否購買內地材料,價格高低猶其餘事;質量優劣才是關鍵。

立法會「因大樓受毀無法開會」,而「書面傳閱」又被非建制派否決,那麼,香港豈非成為「無法之都」?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據《基本法.第二十條》,「特區可享有全國人大和人大常委會及中央政府授予的其他權力。」那即是說,若北京認為有此需要,便可授特區以「其他權力」,令特區政府可繞過立法會,為香港制定法例!

當前不少論者認為北京所以未對林鄭市長下達如何「了斷」香港政局及其個人去留的命令,皆因習近平主席「太忙」之故,這許是事實,但北京的決策有一定程序必須遵循,更不可忽視。人大常委每兩個月召開一次會議,而最近一次剛於六月底結束,此後重要京官赴北戴河「避暑」,期間會達致許多共識,相信如何「處置」香港是其一,那意味「避暑」後回京,主管香港事務的官員對港的指示,便會以「授權法」形式出籠。在這個例子中,人大常委可授權特區政府行政長官,與行政會成員商議後,有權為香港制定「臨時法例」,令政府有效運作,直至立法會恢復正常運作,才通過正常程序為之立法。此「權宜」之計令特區不致無法運行,但行政長官因此被賦與獨裁權力!當然,在三權分立之下,法庭有權反對那些侵害人權或人身自由的「臨時法例」,但「法權」僅及此而已。稍涉獵歷史的人都知道,一九三三年德國發生「國會縱火案」後,不數月,希特勒便於翌年被選為「元首」(Fuehrer),如果北京為彰顯對香港有絕對權力而不准林鄭市長正面回應市民要其下台的訴求,等於說六七月的市民大遊行可能會令她的權力更上層樓!

北京的「一國」凌駕於「兩制」之上,已是人所共知且不會逆變的事實,她當然有權讓林鄭再坐一會兒,但香港以百萬計市民的上街遊行,北京不瞅不睬,即使特區政府權重如山,你道香港還能成為國際金融中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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