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5日
一、
「佔中九子案」如期於昨天(四月二十四日)判刑,香港和海外的論說十分熱鬧。事實上,不僅港人「高度關注」,各國政府、國際媒體及公民組織亦有強烈反應。法新社、美聯社、路透社、彭博、中央社、半島電視及英國廣播公司(BBC),均有詳盡報道,主要紙媒如《金融時報》、《紐約時報》、《日本亞洲評論》以至台灣的《自由時報》和《蘋果日報》,亦都圖文並茂,翔盡道來、評論有力;而耶魯大學香港研究生組織及台灣二十多個公民團體,均「站出來」以行動表示對被判刑九子的支持……當然,北京《環球時報》大唱「反調」,指出違法的「佔中九子」被判刑「外國勢力為九人叫屈」是「毫無道理毫無根據」;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循例「宣示主權」:「反對外國干涉中國內政」!
美國國會的中國委員會(CECC)於美東時間周二凌晨,即以其主席麥戈文(J.P. McGovern)眾議員與共同主席魯比奧(M. Rubio)參議員的名義,發表聲明,批評中國在二○一四年的「雨傘運動」後,加強干預香港,而特區政府亦協力壓制政治活動,即使其本質是和平、非暴力及不涉私利;對「雨傘九子」(Umbrella Nine)的懲罰,正是中港「夾攻」本屬和平政治異議的明證。聲明以敦促特區政府必須捍衞法治與自由為結語,因為法治和自由是香港經濟成就的基礎。值此中美齟齬不絕之際,美國國會的取態,不免加深人們對中美關係會進一步惡化的聯想。隨後美國駐港總領事館亦發表聲明,指特區政府「壓制香港公民行使《基本法》賦予的權利……」。此外,歐盟辦公室及國際特赦組織以至台灣陸委會,均對這幾位「良心犯」被判重刑感到震驚。英國駐港澳領事館發表聲明,指出《中英聯合聲明》保障港人的言論和集會自由。對「九子」被重判「深切關注」……
看來世人對香港首宗無涉及暴力、有崇高政治理念的「公民抗命」的參與者要付出沉重代價的案例,仍在發酵。
九子被定罪而未判刑前,港英「末督」彭定康在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的網站貼文,認為港府以「不合時宜」的普通法,對「佔中運動」參與者進行「復仇式檢控」,令社會嚴重分裂。彭定康這幾句話,是對「九子」被入罪的最嚴厲批評!
二、
對上引國際間(及台灣)種種對「重判九子」進而質疑香港以司法手段作政治武器的指責,林鄭市長只是重申香港司法獨立。她的反駁是,法律是新是舊,無關宏旨,以關鍵是存在香港法律之中的法例,新舊都可應用。
林鄭市長較早前「不點名」回應「舊老細」彭定康認為以普通法控訴「九子」不合時宜的「譴責」,驟聽不無道理,但細思法律界人士的解說,不難理解未明底蘊的旁觀者的疑懼。原來「九子」的「煽惑妨擾」罪,早已於近百年間被立法機構制定的法例所全面取代,再無保留那含混不清、幾乎可以任意供人「發揮」的舊例,更何況普通法的公眾妨擾罪名,量刑一般較重,劍橋大學法律系教授史賓沙(J.R. Spencer)指出,近年仍然用「公眾妨擾」罪名檢控的,不外兩種情況。一是被告人的行為屬某相關法例之下、一般可以用小額罰款處理的罪行,但是檢控當局要用嚴刑峻法對待,所以派上用場;二是被告人的行為性質不是明顯犯法,而檢控當局想不出其他罪名可以控告,遂出以此法。
「九子」以普通法的罪名被控,知箇中原委的,怎能不無他想。
早在「九子」被定罪判刑和香港新舊長官帶出普通法適時與否的爭議前約半年的一八年十月,香港終審庭法官鄧(國)楨從常任法官崗位退下時,便於「告別辭」中提到「普通法同樣可被用作欺壓工具。它是一種變化多端的權力,除非妥善地運用人權法加以適當的控制,否則可被不當使用」。言簡意賅,對維護法制的提高警惕作用,不容小覷。
三、
佔中九子的成分,不是學有專精的大學教授、向有善行的(退休)牧師、現任和退役的立法會議員,便是年輕有為的學生領袖和關愛港人的社工。這些人,在生活安寧的環境下,即使不被社會推許為翹楚精英,起碼亦是清白自愛且有助人之志的一等良民。可是,因為爭取寫進《基本法》的普選而佔中,九子「連環」,在同一天被香港法院繩之以法!
佔中運動發起人,戴耀廷教授、陳健民教授和朱耀明牧師同被判監十六個月,兩位教授即時下獄,「朱牧」因年事頗高(七十五歲)及大病初癒,獲判緩刑兩年。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女士因為日前發現腦部腫瘤,已定期醫治切除,法庭遂押後至六月十日才宣判她的刑期。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判監八個月、緩刑兩年;現任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與社運領袖黃浩銘判刑八個月、即時收監;學生領袖鍾耀華刑期為八個月,獲准兩年緩刑;而最年輕的學運領袖張秀賢,法官據感化官報告,判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
看「九子」的判詞,理解佔中動機的意義、同情「九子」知書識「法」明理愛港而仍要「受罪」,很難無動於衷,人們不止難過,甚至悲從中來,飲泣痛哭。不過,細看陳仲衡法官的處理方法及量刑分寸,筆者對香港的司法制度和人才,仍有信心、仍感驕傲。當法官的陳仲衡,確有一個切合身份的好名字。事實上,以普通法控告「九子」的疑似「不公」,是律政司署提出,與法院無涉、與法官無關。自回歸以來,香港律政司司長不管誰人出任,都是香港的「茶煲」(trouble)!
佔中一案,激盪人心,雖然有人認為陳法官在判詞中說到「三子」以為幾十萬人聚集抗議便會令政府讓步、改以「三人」倡議的那種普選制度,未免天真。如此說詞十分礙耳。不過,證諸佔中事態的發展,行動終以「敗興清場」。法官的話不中聽,卻非大謬不然,而是參與其中的人,心痛不已。陳健民教授昨天踏進法院聽取判刑前,還是說了那句「有什麼天真得過相信『一國兩制』!」旨哉斯言,寧不令更多人心痛。
港人對「九子」被重判預示多種自由被扼殺的反感情緒,將在本周日(二十八日)反《逃犯條例》的示威遊行中展露,港人對此「惡法」的憂懼,絕非無憑無據、捕風捉影,現在已在荔枝角拘押所的陳健民教授,二十三日在《蘋果日報》發表的〈為我引路〉一文,提到他在內地「一位朋友被指支持(香港)佔中,於二○一四年冬天被捕,關在看守所一百二十八天,飽受折磨。起初是不分晝夜、長時間端坐接受盤問,直到累極倒下……」。短短的寫實情景,點出何以香港「各界人士」對《逃犯條例》如此恐懼!
訂戶登入
下一篇: | 朱耀明揮黃手帕 何俊賢諷你玩晒 |
上一篇: | 忽然關注弱勢社群 富豪不盡是假慈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