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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7日

社評 社評

政府該檢討為何管治威信不彰

特首林鄭月娥昨日拖着兩位問責局長一口氣宣講三項備受關注的政策,尚未進入正題,已經惹起質疑,香港記者協會認為「三合一」的記者會安排有模糊焦點之虞,傳媒難以聚焦,公眾難以消化。有見及此,林鄭嘗試自我緩頰,聲稱三項政策都在昨天的行政會議討論通過,而且共通點是涉及政府管治威信,所以一併交代是最理想的安排,何況沒有人比她更有權威負責講解。

不管焦點是否模糊,林鄭的歸納絕對精闢。誠然,三件事都涉及政府管治威信,卻奈何,三件事皆反映權威鮮獲採信。

「三合一」的記者會其中一項交代的事情是三隧分流方案,顯然地,政府管治威信不彰,作為民意代表的政黨議員普遍反對,在明知不夠票的情況之下,政府決定再次撤回原定今日提交立法會的無約束力動議,林鄭的說法是避免浪費議會的寶貴時間。

三隧分流方案為什麼由始至終欠缺支持?歸根究柢是顧問報告可信度不足,議員無論建制或泛民皆不贊同。政府早於兩個月前已知難而退,第一次撤回無約束力動議,然而企圖崔護重來之時,文本內容居然大同小異,仍然維持紅隧及東隧的私家車收費加至四十元,西隧減至五十元,到頭來,不受歡迎的方案還是討不了歡心。方案撤完又撤,美其名是知所進退,實際上是權威折損。

特首宣講的另一項政策是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此事最初的焦點並不模糊,針對的僅僅是一宗在台灣發生的謀殺案,疑兇是潛逃回港的香港人,修例的目的是將之送到本來不能移交的台灣受審。不幸地,焦點逐漸轉移,移交逃犯的目的地不止台灣,還有司法制度不獲信任的內地,此舉隨之激發無限聯想,各方狐疑特區政府是不是暗渡陳倉,間接把內地的法網羅織於「一國兩制」之下。莫說香港有人質疑,現在連台灣陸委會也擔心,一旦落實修例,台灣民眾來港旅遊存在着被移送大陸受審的風險。

政府為了釋除疑慮,昨日公布剔除九項可被移交的經濟罪行,涵蓋稅務、知識產權及虛假商品說明等等,並且提升引渡門檻至案件可被判監三年,以及只限處理可循香港公訴程序審訊的個案。剔除九項經濟罪行可謂兩面不討好,首先,有人批評政府放縱「商界特權」,其次,餘下三十七項可移交逃犯的罪行不止殺人、放火或強姦,尚有「重婚」、「與賭博或獎券活動有關的罪行」和「與婦女及女童有關的罪行」等等。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麼要把簡單事情複雜化?

香港人在台灣涉嫌謀殺,無法引渡確是漏洞,最直接的因應之道就是一次性修例將涉案者送往台灣受審,這樣做的話,相信任誰也不會反對。可是,政府節外生枝,通往台灣的司法之路卻滲入異化性質,變相成為「條條大路通內地」,難怪修例的動機不被信任為單純的伸張公義。

林鄭有能力點出上述兩事關乎政府管治威信,但她有沒有能力檢討威信不彰的原因呢?不信任移交逃犯修例,其實就是不信任內地司法制度,假如特首無法掌握民心向背,施政必然諸事不順。

空有權威而不獲採信,不期然想起幾年前達官貴人為香港求得一支車公靈籤:「威人威威不是威,只當着力有箴規,白登曾起高皇閣,終被張良守舊圍。」

特首昨日宣講的第三件事是沙中線工程調查中期報告,理論上十分權威,偏偏由於「威人威威不是威」,報告同樣受到挑戰,剪短鋼筋但結構安全云云,有避重就輕之嫌。林鄭說道,即使安全仍然全面追究責任,外界的反應大不了姑妄言之、姑妄聽之。

民無信不立,官無信尤其不立,政府必須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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