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5日
保安局建議修改《逃犯條例》,招來民主派、專業界別及商界齊聲反對,儘管政府再三強調是為了幫助「行李篋藏屍案」受害者家屬及填補法律漏洞,惟始終未能平息外界疑慮。據了解,中央近日四出收風,聽取各方對修例的意見。
有泛民及建制派人士分別向筆者透露,北京十分關注本港對移交逃犯的擔憂,最近頻頻派人探察民情,既趁全國人大政協會議在北京舉行期間蒐集香港代表看法,同時也在本港接觸不同人士了解情況。
泛民和建制皆估計,特區政府最終會作出讓步,方法可能是分階段進行,先容許與未簽署長期移交逃犯協議的地方就殺人放火等重罪進行單次遣返,其他商業罪行則容後再談;倘若港府行出第一步後仍未能釋除社會質疑,預料將延遲執行第二階段,甚至不了了之。
政府是否願意妥協?從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日前見傳媒時發表的言論可見,未嘗沒有機會。對於商界要求把46項可移交罪行分段執行,他回應說「未作最後決定」,會審視所有意見、考慮到整體影響才有定案,跟上周與專業議政會晤時「企硬」的態度相比,似有所軟化。
事實上,倘若政府原封不動把方案提交立法會審議,相信亦難獲足夠票數支持,尤其是代表商界的建制政黨自由黨及經民聯均不贊成,前者率先表態對原修例建議有保留;經民聯在兩會期間站得更前,聲稱假如投票撐原方案恐怕會得失商界。除此之外,部分商會擔心修例容易令生意人「無心犯法」,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吳宏斌明言,商業罪行不應包括在引渡條文內,新加入經民聯的廠商會立法會代表吳永嘉料投反對票居多。
吳永嘉昨天回覆筆者查詢時未明確表態,僅說投票取向以廠商會意見為依歸,預期立場與經民聯議員一致。因此,除非中央下達死命令要求建制派歸隊,否則新《逃犯條例》很難通過。
據聞,有支持議案的愛國議員私下表示,即使沒有是次修例,內地亦可用強力部門來港「挾走」逃犯;但在反對者眼中,一旦容許香港向內地「交人」,將會開闢一條合法「挾人」途徑,毋須再搭「洗頭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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