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4日
2016年,特區政府委託香港大學進行一項檢視本地幼兒照顧服務的研究,為長遠發展規劃提供建議,從而改善幼兒照顧服務的質素和供應,檢討範圍涵蓋本地日間照顧服務的6種模式,包括獨立幼兒中心、附設於幼稚園的幼兒中心、暫託幼兒服務、延長時間服務、互助幼兒中心、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最近,顧問團隊已完成檢討,並向政府提交報告。
顯示人手極度不足
除了香港,顧問團隊還檢視另外6個國家的幼兒照顧服務,包括芬蘭、新加坡、南韓、瑞典、日本和澳洲。比較之下,前4個國家均設有不同模式的全面幼兒照顧政策,芬蘭更視幼兒照顧服務為兒童擁有的合法權利。
反觀香港則較為集中協助低收入及有家庭需要的人士服務,因此有關開支按本地生產總值計算,是7個地區中的最低;在合資格幼兒中心照顧員與幼兒的比例而言,則為最高,特別是24至36個月大的幼兒組別高達1︰14,比一些地區高兩至三倍,顯示人手極度不足,影響服務質素。
須知道,幼兒踏入兩歲階段後,開始學習自主,活動範圍增加,仍需照顧者高度關注,以防意外發生之餘,也要多互動,讓孩子在不同的活動經驗下發展感官、語言、認知能力。因此顧問團隊建議日後幼兒服務長遠的發展應該要以孩子為中心,糅合照顧與發展為意念,建議政府盡快增加撥款改善0-3歲以下幼兒組別的合資格人員的人手比例,提升他們的資歷認證和培訓,從而積極地改善服務質素。
顧問團隊亦以聚焦小組訪談方法,蒐集各類持份者、服務提供者的管理,以及前線工作人員的意見,並且分析不同數據,用全面盤點的方法,按未來香港人口發展的趨勢,估算幼兒服務的需求。
截至2017年6月,全港幼兒中心提供政府資助0-3歲的名額只有6978個,而非資助則有23695個,合共其他輔助式服務,例如互助幼兒中心及鄰里支援計劃,可使用服務的幼兒只佔同年齡的總幼兒人口18%,其餘八成以上的幼兒則只能靠家人或聘請外傭照顧;亦有父母辭職留在家中照顧小孩,大大降低婦女的就業率。
為此顧問團隊進行問卷調查,從過千名使用或不使用服務的家庭樣本中,蒐集各種促使父母使用服務的因素,包括父母需要工作、服務中心位置是否方便、服務質素如何等等;而不使用服務的主要因素是,缺乏有關服務供應的資訊。
根據2016年政府統計處的人口預測數據,估算2021至2031年,2歲以下幼兒最少需要27711至32818個照顧服務名額;2至3歲以下者則需要30955至36660個名額。總括而言,研究團隊建議政府採納的規劃比率為每20000人口提供103個3歲以下幼兒服務名額(即每20000人口提供82個2歲以下幼兒名額,另加21個2至3歲以下幼兒名額)。
從可負擔的角度而言,以每月家庭入息中位數除以每月服務費用中位數的百分比計算,資助幼兒中心服務使用者的負擔能力最低組別的支出中位數為39%之高,負擔能力最高組別則為3%,兩者相距甚遠達36%。
有家長認為,如果每月負擔的幼兒服務開支限在4000元以下,則屬可負擔的程度。政府可以參考芬蘭、南韓和新加坡等地的模式,研究推行以使用者收入為依據的共同付款政策,彈性地為不同狀況的家庭提供可負擔的選擇方案。
幼兒照顧服務的發展
研究團隊從一個全面的角度,建議政府把幼兒發展和照顧的元素定為幼兒照顧服務的長遠發展願景,並且:一、增加對幼兒照顧服務的撥款、加強基礎建設,並提供更多資助和放寬申請費用資助的門檻;二、改善0至3歲以下幼兒組別的合資格人員與幼兒比例;三、提升和改善幼兒工作員的資歷及培訓,並向其他在家居環境內的幼兒照顧者給予培訓;四、推廣有關幼兒照顧服務的資訊;五、改善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的服務質素,重新界定互助幼兒中心的定位,並檢視暫託幼兒服務的分布;六、為幼兒中心服務建立合適的規劃機制,並作持續檢討,以確保名額供應足夠;七、加強監管制度、財務管理程序和指引,以減省不必要的工作量;八、參照國際慣例,制定一套質素指標,以作監察和評估兒童發展之用;九、制訂一個更有效率和更具成本效益的資助模式,以配合不同類型家庭的需要;十、定期就幼兒照顧服務進行檢討,審視其發展情況,以作持續改善。
重視幼兒發展應被視為社會文明進步的一環,而優質的幼兒中心服務是必需的,但不能取代家庭照顧及鄰里互助的社區支援,政府應同步增強對家庭的育兒的友善政策,鞏固社區的鄰里互助服務,因為只有在安全、信任及活潑快樂的環境裏成長的孩子,才會為社會持續發展帶來希望,創造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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