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1日
近年在不少環保團體的努力下,社會對於「走塑」的意識漸漸提高,但仍有不少人會貪一時方便,繼續選用即棄塑膠容器。然而,由於製造這些塑膠垃圾的速度遠高於塑膠分解的速度,例如單單一個塑膠瓶便要用上450年才能完全分解,會為海洋及堆填區帶來額外的負擔。
回收政策朝令夕改
環保團體綠惜地球2016年的調查顯示,近六成港人有每天購買樽裝飲品的習慣;數據亦顯示本港每天丟棄132噸PET塑料,相當於約30輛私家車的總和。而PET塑膠瓶回收率只有7.6%,最終或流入堆填區或海洋中;當塑膠流入海洋時,會逐漸分解成體積比沙粒更小的微塑膠,將會影響海洋生態系統、食物鏈,以至公眾健康。
去年7月,中國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逐步減少固體廢物的進口種類和數量、提高其進口門檻,以及禁止進口生活來源的廢塑料。
為配合內地收緊回收物料政策,環境保護署起初呼籲市民只集中乾淨回收「三紙兩膠」,當中「兩膠」是指盛載飲品(1號膠PET)和個人護理用品(2號膠HDPE)的廢膠樽,意味其餘同樣常見的塑料,如4號膠(LDPE,如背心膠袋)及5號膠(PP,如微波爐膠盒),將因得不到適當的處理而淪為垃圾。
可是,「三紙兩膠」回收政策被指訊息混亂,令不少環團擔心市民對集中回收1號及2號膠的概念模糊,或會影響回收效益。其後,政府推出「三紙回收,膠樽優先」的新口號,意思是市民不用再區分塑膠回收的編號與標誌。事件反映了政府的回收政策朝令夕改,既在社會造成資訊混亂,又令人質疑政府是否有決心,推動完整的香港都市固體廢物管理策略。
加大力度源頭減廢
政府宣布由今年2月開始,停止在政府的運動場館、表演場地、政府合署、公園、郊野公園、政府停車場、公共運輸交滙處及渡輪碼頭等設置的自動飲品販賣機,出售一公升或以下的塑膠樽裝水。
停售樽裝水的政策目標明確,本應可收源頭減廢之效,惟該項措施只適用於2月20日或之後招標的合約,並不涵蓋現有的自動飲品販賣機,其實際的執行效果恐怕有限。我認為,現時的減塑工作無疑是過於被動,政府應採取更積極的態度推動減少社會使用塑膠。
無可否認,只停售樽裝水對實際減塑成效仍然有限,因市民仍可選購販賣機內的其他飲料,但這措施就減塑而言也是好的起點。為了鼓勵市民自備可重用水瓶,政府亦應盡快在轄下場地增設飲水機,並確保其衞生水平合乎標準,讓市民安心飲用飲水機提供的食水。
歐盟委員會於本周一(28日)提出規管10種最常見的即用即棄塑膠產品和漁具的議案,所有即棄餐具、飲管、棉花棒和氣球棒,必須以環保物料製造,否則將禁止售賣。此外,在新回收計劃下,歐盟各成員國須落實於2025年前回收90%即棄膠樽的目標。
反觀香港,政府在推行塑膠回收政策方面仍然欠缺長遠規劃。除了完善回收措施外,政府亦應重視源頭減廢,並盡快研究就塑膠產品容器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致力解決海洋污染及廢物問題。
梁繼昌 立法會(會計界)議員
訂戶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