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2日
「這10年來做過的事,能令你無悔驕傲嗎?那時候你所相信的事,沒有被動搖吧?」這是黃偉文寫的《給10年後的我》的歌詞,這是一首令追夢者聽到「起雞皮」的歌。
由2007至2017,10年了。我做了人之患,在大學教社工,也當選社福界選委和社工註冊局成員,亦走過「反國教」,見證「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的力量。為了社工要back to political,我跟同路人組織了「社工復興運動」;2013年索性上了「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的船,之後在雨傘運動中當了大台咪手,並於2016年當上立法會議員,告訴大家:「雨傘運動,敗而不潰;繼續頑強,We Are Back。」
一個沮喪的樂觀主義者
歲月未有因此變得靜好,我因「佔領」被控兩條公眾妨擾罪,隨時判囚,失去議席和教席……真不知道再10年之後的我是怎模樣。今日太短,明日太遠。身為一個沮喪的樂觀主義者(frustrated optimist),我除了像Thomas Friedman手口並用,說Thank You for Being Late之外,我還是信守「我們要做歷史的僕人,不要做歷史的主人。誰想做歷史的主人,都會被歷史玩弄。」(吳靄儀語)
2007年11月28日,歷史在召喚。當天發生一件改寫了我和社福界的大事:「向『整筆撥款』制度說不」社福界大罷工。逾2000名社工響應「捍衞社會福利大聯盟」呼籲罷工,由原本在修頓球場的集會,因當時社署署長余志穩拒絕接信而一度突破警方防線,包圍社署總部所在的灣仔胡忠大廈。罷工成功爭取政府向機構撥款增薪,並推出《最佳執行指引》,詳情可參閱本欄文章〈屁大的事與最佳執行指引〉(刊2017年3月14日《信報》)。
正如〈屁〉文所言,與其迷戀《指引》的濕濕碎碎,不如認真徹底改革「整筆撥款」制度(LSG)。我是有份突破防線、帶隊包圍社署總部的人;對於10年前大罷工未竟全功,一直耿耿於懷。要知道,罷工不是單純為了「錢」的問題,更要處理制度之惡。無論機構要求政府回撥已扣減的9.3%資助額,還是工會其後還價的「增加6%至8%也可接受」,這關乎增撥資源的多與少問題。可是工業行動的主要旗幟:「檢討整筆撥款制度」呢?它彷彿被吶喊後便棄如敝屣。
增加撥款之後便鳴金收兵,這未免太難看了。事實上,當年公務員加薪擴大了社福界內的同工不同酬,僅是長期矛盾的觸發點,真正的核心問題是,在LSG下,社會服務沒有規劃,政府把資源撥出以後,社福機構便以「資源封頂,服務包底」的形式負隅頑抗。
資源沒有通過持續機制,定期檢視社會因素而作出調整,服務質素可想而知。服務完全由作為政府委託者的社福機構自行決定,政府在過程中放棄對機構基本人手和薪酬編制的規劃和規管——由規劃者變成購買者,關心的恐怕只是控制成本,而不是人的福祉。
「錢」的問題與制度之惡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社福規劃消失了,首當其衝的是社福界內的人力資源失序。從前各項社會服務有清晰的人手和職級薪酬編制,但整筆撥款對此一手推翻。社福機構見縫插針,彈性盡用,不單以超低薪及極短約聘用社工,更以社工擔當非社工崗位,嚴重打擊前線員工的士氣。若今天我們還不把握時機,藉林鄭在《施政報告》承諾檢討「整筆撥款」而參與推動改革,我們還能承受幾多個10年?
我不是說改革LSG一定要罷工,但顯然人數愈多,力量愈大。社總、社聯、社協及臻辦(三會一方)因「痛」走在一起,於上月舉行9場「徹底改革『整筆撥款』津助制度諮詢會」,總出席人數多達825人。雖然對比10年前的2000人罷工和5000人集體請假行動,仍然需要更大的團結力度,但三會一方不啻有象徵意義。還記得林鄭參選特首時,一面拒絕承認LSG本身設計有問題,一面推搪說只是機構管治問題,及至見到「三會一方」罕有展示共識和團結,終願意進行全面檢討LSG。社署署長葉文娟表明在檢討框架上沒有前設(但不會推倒整個制度),「『整筆撥款』檢討工作小組」將於11月27日召開第一次會議,預計兩年內完成報告,期望盡早落實「檢討」範圍。
換言之,檢討工作小組稍後落實的檢討範圍十分關鍵,將左右整個LSG改革的具體內容。LSG能否「徹底改革」,顯然不只是三會一方的事,而是關乎「10年前的我」和「10年後的你」的事。「快樂嗎?你忘掉理想,只能忙於生活嗎?別太遲,又10年後至想快樂嗎?
邵家臻_立法會(社會福利界)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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