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17年8月22日

葉建源 專業議政

嫌疑人的權利應受保障

近日林子健聲稱遭人擄走、禁錮和毆打事件,引起公眾和傳媒廣泛關注。事情發展其後峰迴路轉,當日報案的林子健於上周被警方拘捕,及後更被控以明知地提供虛假資料以誤導警務人員罪,公眾對此事議論紛紛。

違無罪推定原則之嫌

執筆之時,「林子健案」仍有眾多疑團未解,本文並非要討論「林子健案」的內容,我認為事情真相未明下,不適宜對「林子健案」作任何判斷,事情真相應留待警方繼續作出深入調查;可是,警方處理「林子健案」的過程,不少做法令人難以理解,更有可能令公眾感到警方的做法有「未審先判」之嫌。

林子健被捕後,警方迅即於當晚凌晨3時會見傳媒。過往,警方急於會見傳媒,通常是要發放迫切或重要的信息,可是,當晚西九龍刑事總部鄭麗琪警司會見傳媒時,未有透露更多有關案件的實質進展,反而會見記者時突然話鋒一轉,表示「虛稱被非法禁錮是很嚴重的罪行,不單嚴重浪費警力,亦引起不必要市民恐慌,我對此行為強烈予以譴責。」

可是,當時林子健仍未被警方落案起訴,也未經法庭審訊,而警方亦未有進一步展示掌握哪些確實證據,在這個時候便作出公開譴責,客觀上影響社會對嫌疑人的觀感,甚至亦有違反「無罪推定」原則之嫌。

簡單來說,「無罪推定」原則是指疑犯未由法庭判處罪成之前,必須假設為清白,這是普通法體系下保障公義和人權的重要原則。《基本法》第87條亦訂明「任何人在被合法拘捕後,享有盡早接受司法機關公正審判的權利,未經司法機關判罪之前均假定無罪。」警方未落案起訴嫌疑人時便以「嚴重罪行」和「強烈譴責」等字眼形容事件,不僅未有尊重「無罪推定」原則,對嫌疑人也不公平。

事實上,警方於作出拘捕時便高調譴責嫌疑人及其行為,這類情況並不多見。舉例而言,警方處理其他案件,例如販賣毒品等嚴重案件時,會否於拘捕嫌疑人後高調透過傳媒作出強烈譴責?警方又會在哪種情況下才會在法庭未審訊,甚至警方仍未落案起訴嫌疑人的情況下便作出嚴詞批評?今次鄭警司的言論,又是警隊哪個層級作出的決定?

拘捕程序應公平公正

有論者認為,警方當日是譴責虛報案件這個行為,而非譴責嫌疑人。然而,警方選擇於拘捕嫌疑人後便在其住所樓下高調作出譴責,加上虛報案件跟其他罪行有所不同,只有身為報案人的林子健才可以是此案的嫌疑人,因此警方當日的言論難免令人相信矛頭是直指林子健本人,客觀上亦會增加嫌疑人承受的輿論壓力。

就以上種種疑問,我已去信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要求作出回應。我認為不論嫌疑人最終是否有罪,他們被捕和審訊過程的基本權利,必須得到保障。

公平審訊和「無罪推定」原則受到《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以至眾多國際人權公約的保護;至於「林子健案」的真相,我期望警方繼續調查下可以早日水落石出。無論事情真相最終如何,我們亦應重視嫌疑人的基本權利,並應確保拘捕期間的程序公平公正。

葉建源_立法會(教育界)議員

 

訂戶登入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You are currently at: www.hkej.com
Skip This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