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0日
立法會上周四(6月1日)舉行的特首答問大會,屬CY任內最後一場,結果一如預期變成了反對派的UGL「問答會」。反對派「炒冷飯」炒上癮,提問全部聚焦UGL事件,經濟、民生、社會議題無人問津;結果議事廳成了政治show,表現令人失望。
但更令人失望的是,反對派以UGL事件狙擊CY、儼然正義化身;另一邊廂卻對「自己友」涉嫌的「黑金醜聞」完全不提、更百般包庇。這赤裸裸的雙重標準下,無疑暴露了反對派炒作UGL事件,只是政治立場先行、不顧事實的政治狙擊罷了,行徑令人不齒。
對「黑金醜聞」視而不見
反對派狙擊UGL事件,一直打着「為正義發聲」口號,標榜議會監察、維護官員廉潔云云。如果真是為了正義、廉潔,理所當然,但諷刺的是,反對派歪曲UGL事實不說、自身廉潔也存在嚴重質疑。最明顯的就是經媒體揭發的,有報道稱黎智英自2012至2014年向多個反對派政黨及其立法會議員和政治領袖秘密直接或間接提供4000多萬元的事件。多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包括官司正在審理中的「長毛」梁國雄等都涉嫌收受捐款而沒有向立法會申報,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
反對派既然要追求廉潔、正義,為何在這個涉嫌「黑金醜聞」事件上卻沒有行動呢?反而把精力放在一個事實清晰的UGL事件上,這不是明顯雙重標準,政治立場先行、不講事實、黨同伐異是什麼?
說UGL事件是政治炒作,因為對事實稍有研究就很容易辨清原委。首先,UGL協議簽署時是2011年,CY尚未參選行政長官,且當時多數人認為CY勝選可能性不大,根本不可能有利益輸送或貪污情形;其次,相關協議經媒體全面披露後,涉事各方均證實是一個離職協議且各方均知悉,也沒有秘密或逃稅可言;何況事件揭發兩年多,如果有稅務質疑,海外稅局早就調查,何至拖到現在?
事件無違反申報原則
但反對派對此不管不顧、一意要抹黑,近來又拿着《基本法》第47條「行政長官就任時應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一項炒作,質疑CY無申報。筆者雖不是法律專家,但用常識理解,也認為「無申報」說法炒作味太濃。
《基本法》第47條的確寫明,行政長官就任時須申報財產,但UGL離職協議涉及的款項,事後證明並非在CY就任時獲取,根本不符合申報條件。這就如同一個退休公務員或公職人員加入問責班子,退休者退休後會獲得相應退休金或約滿酬金,這是上任前的正常收入,難道須要單獨申報嗎?至於款項支付時間橫跨上任前後,私人企業中離職後延遲支付費用的情況極為普遍,這並沒什麼大不了,關鍵是CY上任時未收到相關款項、即不符合申報條件,這就足夠了。
此外,第47條規定的申報財產要求,事實上應視為對行政長官財產申報的一條線、一個起點,特首任期內或者任期屆滿時,如果財產有差別,可以有一個起點做參考。簡單說,特首財產申報,只需按照上任時財產情況申報即合乎規定,至於任期內財產變動並沒有需要隨時申報。就這個起點而言,CY在UGL事件完全沒有違反申報原則。
其實,UGL真相CY也多次澄清,相關理據更有充分證據證明,反對派如果稍微花點時間、循常理就可判斷事件原委。但有人刻意不理、抑或心裏明白表面裝糊塗,那就不能不說只是一場政治狙擊罷了。既然是一場政治show,大家應該看清事實;大家應該反思的是,組織這場政治show的議員,是市民好的代議士?是市民樂見的嗎?
周伯展_香江智滙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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