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17年5月20日

戴耀廷 法治人

太陽花與雨傘:三年的反思

最近參加了一個比較台灣太陽花運動(下簡稱太陽花)與香港雨傘運動(下簡稱雨傘)的學術會議,作為其中一個運動的積極參與者,感受尤深。兩個運動都是兩地有史以來,其中一個最大規模由公民社會發動的社會運動,捲入萬千群眾。雖經過了3年,它們在台灣及香港的影響,到現在為止還未完全彰顯出來,且它們的影響長遠來說,更有可能超越本身的地域,蔓延至中國大陸。

太陽花與雨傘都是兩地人民因感受到本身的自主,受強鄰中國(實是中共)所壓,性質雖是不同(台灣受經濟擠壓,香港被政治壓迫),自發地走上街頭的和平抗爭運動。運動結束後,由於中共依然強大, 而本身的政府又無力保護自己人民的權益,故來自中共的壓力並未有減低,但兩地社會經歷過一場波瀾壯闊的社會運動,政治文化肯定已出現了質的轉化。

太陽花與雨傘都是大型公民抗命運動,公民抗命是否與法治衝突,在兩地都產生了極大的爭議。台灣與香港都是中國人社群,故兩地人民都承繼了中國人的傳統法律觀。從中國傳統的看法,法律主要關乎刑法懲處,法律與道德是嚴重重疊,亦沒有無罪推定;因此,任何人若是被檢控違法,很多人都會先入為主被認為他是犯了錯。也由於普遍的守法意識並不強,包括政府官員、執法人員及人民,若能做到依法管治的法治層次,那已在實行法治上有很大成就了。

在太陽花與雨傘之中,都有人以公民抗命的行動去挑戰這有限的法治思維,認為人民有權透過違法行為去挑戰一些不公義的法律或制度,那是超越了不少中國人對法律固有的想像。

還有另一個層面的法治爭議,就是法院在維持法治中的角色。法院作為制約權力的法治捍衞者,是否必須按着法律的明文規定判處公民抗命者有罪呢?還是法院可引用不同的法律分析,去賦予公民抗命者一些法律上的權利呢?甚或法院會否直接確認法治有更高的層次,以實行公義或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為由,凌駕於不合理的檢控或法律呢?還有,公民抗命者是否一定只可以認罪呢?

現在太陽花一些主要人物被刑事檢控的案件,在第一審獲法院判定為無罪,台灣法院更賦予了公民抗命者某程度的法律權利。由於檢控方面會提出上訴,故台灣法院會如何看公民抗命,仍然未有結論,要留待更高級法庭的裁決結果。

抗命與法治關係待裁決

在香港,佔中或雨傘的主要人物最近也被檢控,法院要遲一些才會進行第一審。香港法院會否也如台灣法院般,對公民抗命有較直接及正面的裁決?相信也要去到終審的時候才能有較全備的看法。兩地的法院都可能就公民抗命與法治之間的關係,兩者是相衝還是相容,作出重要裁決,這不單長遠來說會影響中國人的法律觀,更可能對全世界在這方面的發展有重要啟示。

太陽花與雨傘之所以爆發,都是因為兩地的民主發展受其不民主的強鄰所壓而出現事故,才會有那麼多人要站出來用公民抗命的行動去實踐他們的民主權利,分別是台灣雖有了由民選產生的總統及立法院,但因經濟的考慮採用了不民主的程序做了具爭議的決定,但香港卻連一個由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都未有。

兩地人民在社會運動中,亦有機會進一步反思公民抗命、法治與民主的關係。在民主制度下,市民可透過選舉這合法途徑去修正政府的錯誤,撤換他們認為是犯錯的官員,那是否說公民抗命就沒有理據呢?即使在民主制度下,民主程序若被濫用,損害了民主精神,人民是否還可透過公民抗命去予以糾正呢?這些問題在台灣尤其重要,香港市民也要思量以公民抗命去爭取民主,是否法治所要維護的公義訴求?民主的權利是用以維護法治的工具,還是法治要達到的目的,或是二者兼是呢?

這些問題在中國人社會鮮有討論,因此太陽花與雨傘開啟了中國人社會去思考這些重大問題的大門。結果如何,有待發展,但可肯定的是,中國大陸上的人民,必能受益於這些由太陽花與雨傘所引發的有意義討論。

 

放大圖片 / 顯示原圖

訂戶登入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You are currently at: www.hkej.com
Skip This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