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8日
隨着星期日晚上直至星期一清晨的警民衝突告終,北京釋法一錘定音,全票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的講法,今次釋法並非干預香港司法獨立,只是彌補香港法律的漏洞。
經過這一次突如其來的釋法,引發宣誓風波的兩位主角首當其衝,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和游蕙禎毫無疑問將被褫奪其立法會議員資格,原因是他們主張「港獨」,不符真誠、莊重、準確、完整地宣讀誓言的條件,遑論「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至於另外幾位民主派或本土派議員的資格亦頓成疑問,儘管宣誓之時被裁定有效,但根據釋法規範,他們也未必算是真誠、莊重、準確、完整地宣誓,高危人數相信超過十名,包括直選票王朱凱廸,他在宣誓之後高呼「民主自決,暴政必亡,反對梁君彥做主席」,還有高舉黃傘和即場撕爛道具基本法的梁國雄等等。
在香港這個嚴重撕裂的社會,對於人大釋法的反應自然而然兩極化。建制派無不拍爛手掌歡呼,咸稱「漢奸賣國賊合該有此一報」;民主派則狠批此舉等同僭建法例,變相修法甚至立法,削弱市民對「一國兩制」的信心,衝擊司法獨立,後果非常嚴重。
李飛昨日在記者會上指出,只有終審法院已作終極裁決的案件不受釋法影響,釋法的追溯力適用於所有已審及未審的案件。被問及追溯力,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已判決的案件不受影響,但若是之前發生、仍未開庭處理的則要跟進。如此說來,一旦有人現在提出司法覆核,要求取消個別議員的資格,他們隨時因為「宣誓不莊重」而失去議席。難怪有人認為,釋法所針對的並非青政二人那麼簡單,民主派說不定「連根拔起」,即使表現比較溫和的民主黨黃碧雲,亦有機會因為宣誓之後講出「速驗鉛水」而被取消資格。
釋法的其中一個重點是釐清監誓人的權責,強調監誓人有責任確保宣誓合法進行,而且擁有裁定宣誓有效與否的權力;若然監誓人裁定宣誓無效,便不能安排重新宣誓,候任者則喪失就任資格。換言之,立法會主席和立法會秘書長有權以監誓人身份直接取消議員資格,憑的是主觀判斷,即是覺得對方真誠或者莊重與否。
可想而知,本已惡鬥連連導致半癱瘓狀態的立法會,將會進一步爭拗不休,萬一真的取消十個八個議員的資格,正常運作是不可能的了,議事堂肯定亂得一團糟。
取消議員資格之後,下一步是補選,那又是問題叢生。梁頌恆和游蕙禎能不能捲土重來再次參選?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表示,以他個人理解,現在法律上沒有規定失去議員資格的人,不能再參加選舉。即使梁頌恆和游蕙禎像本土民主前線的梁天琦那樣,受制於「反港獨確認書」而被裁定參選提名無效,他們又能不能透過代理人參選?梁頌恆和游蕙禎本來就是得到梁天琦力撐而當選的,他們大可以依樣畫葫蘆,加持一兩個「影武者」代替自己報名上陣,假若當選再靠演技扮作真誠莊重地宣誓不遲。
歸根究柢,香港的社會撕裂很大程度是源於民主派不信任中央政府,認為北京「大石砸死蟹」,釋法縱使將個別議員擯出局,但不代表能夠解決社會深層次矛盾,反而有可能增添不信任元素。
事情發展至此,我們唯有寄望已宣布參選特首的退休法官胡國興所言非虛,他說今次釋法並不會對法庭造成壓力,相信法官不會受這種壓力所操縱。但願如此,否則政治凌駕法治,香港勢必繼續沉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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