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2日
立法會大會今天正式開鑼,各方焦點均是本土派和自決派議員如何宣誓。多位新科議員早已表明會在誓詞「加料」,具體怎玩法則大賣關子。
政府昨天罕有地發表一份小小「聲明」,聲稱按照法例,任何人若未完成誓詞, 「該人必須離任或被取消其就任資格」。政府事先發出「溫馨」提示,是要「先小人」,日後如須採取行動的話,便可有根有據做「後君子」了。
政府昨天的「聲明」名義上是回應傳媒查詢,內容卻是直接評論議員的宣誓事宜, 情況實屬罕見。據了解,政府內部也曾討論應否發放相關「聲明」,最後有意見認為若待議員「加料」宣誓後才作回應,到時已難引起公眾關注,因此主張宣誓前一天便發表「聲明」,申明政府的立場。
政府消息人士強調,「聲明」並無介入立法會事務,講的主要是法律問題,所以「聲明」也援引夏正民法官2004年的裁決:「根據《基本法》第104條作出的誓言並非虛言,而是一項莊嚴的聲明,表明宣誓者承諾受特定行為守則約束……」
「聲明」提到,立法會秘書在執行監誓人職責時,「可行使必要權力,以確保宣誓依法有序地進行及完成」;若議員誓詞違反《基本法》第104條,立法會秘書「無權力為此等誓言監誓……應在立法會主席選出後提請主席,由其作出裁決」云云。
消息人士又說,立法會秘書監誓時若認為有問題,為免影響宣誓程序,大可要求相關議員站到一旁,先讓其他議員宣誓,再由後來選出的立法會主席裁決。他指出,政府的「聲明」主要是指出相關的法律觀點,最終由立法會秘書負責執行。
至於「聲明」最後一段特別提到政府期望議員「依法有序地完成宣誓,以便新一屆立法會的工作盡快展開」,消息人士指那才是「重點」,因為根據有關說法,政府似要暗示議員一天未完成宣誓,一天也難正式開展議會工作。
一些聲稱支持本土派和自決派的議員, 將會如何藉宣誓時「加料」宣示其主張,甚至會否觸及港獨這個敏感議題,今天揭盅;但當中有議員已表明會基本滿足宣誓的要求,似是「激進有限度」。有意見指出,主戰場或許不在宣誓環節弄花式,而在於選立法會主席。是耶非耶,今早開畫呈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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