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6日
看情形,特區政府又為自己出了一個難題——要求報名立法會選舉的人在參選表格之外,多簽一份肯定《基本法》的確認書,這事情一定演變為一場「好戲」,而且肯定不會在截止報名便告一段落。
如無意外,事件又是另一宗現屆特區政府處事事與願違的例子。覆水難收,事到如今,北京和特區政府所能做的,恐怕只有盡量把損害控制在他們可以接受的範圍之內,再次輕舉妄動的話,事情還可能鬧得更大呢!
是成是敗 無關主觀
要求簽署確認書的安排一經提出,引起廣義的反對派拒簽,這是意料中事;對北京和特區政府的領導人來說,他們的想法是務必阻止事先張揚為主張港獨的或擺明不尊重《基本法》的參選人,堂而皇之,參與選舉或甚至躋身議事堂。
他們有這樣的想法,我可以理解,問題是,以這種手段放到重視自由的香港社會裏,差不多百分百肯定會收到相反的效果。我自問完全肯定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認為需要努力做好「一國兩制」,所以並不存在一種袖手旁觀、暗自偷笑的心態。我想指出的是,成事還是敗事,通常跟主觀意願無關。
如果簽署確認書的安排是針對溫和泛民,那基本上很容易操作,他們簽署的話,功德圓滿;拒簽的話,選舉主任亦可表示他們之前的言論並無港獨傾向,故可憑他們在報名表上所作有關對《基本法》的態度為基礎,肯定他們的立場跟確認書的要求一致,准許參選。
問題是,北京和特區政府所要對付的並非溫和泛民,而是激進反對派中的激進派。表面上,他們很難在選舉主任提出具體要求後,會乖乖簽署,於是有關當局到時便可以觀察民情民意,再決定是否不承認其參選資格。北京和特區政府或者沒有想過,對激進反對派的激進派而言,他們大可利用這個機會,反過來以此作為動員選民的論述,爭取社會支持,保送這些參選人進入議會。
擺明主張港獨的參選人形象鮮明,就算在選舉過程中隻字不提,只要他們搬出莫忘初衷之類的口號,便足以傳達其政治資訊了。
他們是否需要一天到晚港獨兩個大字掛在嘴邊,才能夠收宣傳政治信念之效,那恐怕是有關當局比較簡單的想法。北京和特區政府能阻止的,只是港獨兩字不會在官方場合、選舉論壇上出現而已。
更重要的是,香港人的政治態度一向「頑皮」——愈是由上而下壓制的,愈會得到支持。那些港獨派參選人只須向選民表明,希望選民以選票把他們送入議會,便會有一定的號召力;在比例代表制的選舉制度下,這些參選人有機會成功入局。而對很多市民來說,也就真的看看北京和特區政府可以做些什麼。在這個半民主但相當自由的社會裏,不是某些人想怎樣就怎樣的。
如果發生以上情況,北京一定譴責那些參選人的「不君子行為」,甚至發動輿論攻勢,出言威脅,如此測試底線的行為一定沒有好結果。但以香港人那種「頑皮的政治性格」來看,則愈罵得兇,愈有機會得到更多選票。北京出手的話,他們的動作多數會變為某種「助選」活動。在香港,由始至終,硬手段只會引起強烈反彈。
合法當選 不能亂改
或者北京會認為,若然參選人當選後言論跟其所簽署的確認書並不一致,這便有足夠理由把他們拉下馬。只要一張簽妥的確認書在手,依法辦事,不容港獨人士放肆。
不過,以香港這個重視自由和程序的社會來說,獲得足夠選票而成功當選的議員,擁有通過民主程序而取得市民授權的合法性,這倒不是可以隨便動手的對象, 只要他們成功當選,即表示取得市民授權,到時他們作出任何言論,都可以視為通過民主機制檢驗的東西,無論是好是壞,也必須接受其政治程序上的正當性。
當然,事態如何發展,目前仍然言之過早。而事情已發展到這個階段,恐怕亦沒有太多轉彎的餘地。政治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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