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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日

戴耀廷 法治人

李波與一國兩制

2015年底爆出銅鑼灣書店老闆李波失蹤事件,懷疑他因出版大陸禁書而遭人從香港挾持回大陸接受調查;事件即時引起各方關注,連美國、英國與歐盟均發出官方聲明關注事件。經過幾個月擾攘,當事人李波終於回到香港,聲稱只是在朋友協助下,「用自己的方法」自願返回內地,當中不涉及綁架,目的是要協助調查一名姓桂人士的有關案件。

李波所說的故事充滿疑點,如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所言,「一般智力的人都覺問題多過答案」。李波事件明顯衝擊了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從李波本人的表現及整件事情的發展,令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可能已到了極度懷疑、恐懼甚至崩潰的地步。

【自由信任期】

回顧由回歸至李波事件發生前,「一國兩制」已實行近18年半。「一國兩制」實施可分為幾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由回歸日至2003年七一大遊行之前,這可稱為「自由信任期」。由於特首董建華深得北京政府信任,且在「一國兩制」實施的初期,北京政府完全相信董建華能忠誠地作為中央的代理人管治香港,並認為有了《基本法》賦予特首的廣泛權力,他必能有效管治香港,並為國家的建設提供助力。

不幸地,回歸後碰上亞洲金融風暴與沙士, 加上董建華欠缺施政經驗和能力,終於爆發50萬人上街反董建華,令北京政府不能不重整實施「一國兩制」的策略。之後,北京政府加強參與香港事務的力度、廣度和深度,「一國兩制」的實施進入了另一階段。由董落曾上,至梁振英上台,中央干預香港的程度一步步加大,可稱為「積極干預期」。

【積極干預期】

干預方式包括:一、就香港內部事務,直接或間接對行政長官提供意見、給予勸告、發出提示,甚至是指示或命令;二、運用各種資源,聯繫和促使香港社會的不同群體和社團支持特區政府的施政;三、運用各種資源和方法,主導或引導傳播媒體發放有利於特區政府的訊息,以及批評和攻擊反對政府的人和群體。四、在選舉中統籌和支援支持北京政府和特區政府的各方政治力量,好讓它們能搶佔更多議會議席;五、運用各種方法(合法和不合法)的,直接或間接地恐嚇一些港人,要他們不再對政府持敵對態度, 迫令他們噤聲。

「積極干預期」在佔中和雨傘時期達到高峰。李波事件是否意味「一國兩制」的實施已進入另一階段呢?是否已進入中央介入香港的程度甚至比「積極干預期」更深的一個階段呢?現在還難以下定論,因李波事件可能只是一宗個別事件,並非北京政府又再全面調整「一國兩制」在港實施的策略。不過,李波事件起碼讓我們從幾方面看到,北京政府若要干預香港,是完全可能比「積極干預期」所用過的手段更加狠辣的。

過去,中央在港的干預,表面看大都只是涉及香港的事務,還可籠統地說為是中央與特區關係有關連的事務。但李波事件涉及的,應單純是與國家最高領導人的利益及中共政權穩定有關的事情。

此外,到目前為止,跨境執法的疑慮未因李波回港便已釋除,因他仍不願披露自己是如何未經合法的出境手續而離開香港的。之前的干預手段,即使不是完全符合香港法律,也不會涉及跨境執法的問題。

再者,過去受干預手段影響的人,一些是基於自利而甘願完全配合中央的行動,一些是因受恐嚇而停止進行反對政府的行動或發表反對政府的言論;但現在李波予人的感覺是,他有口難言,一言難盡。他本是受害者,因眾人關心他才能回到香港,但現在他反而怪責關心他的人多事,叫大家應給予他更大空間。

事情是完全不合常理的。這可能反映北京政府干預的手段,可以是比迫令大家噤聲更恐怖的。她是有能力叫在香港的人,違背良心去說一些事、做一些事;在有需要時,她也是準備這樣在香港做的。

壓制人的言論和人身自由已是非常不對, 但如果壓迫和威脅人到一個地步,令人不得不去說一些違背良心的話、做一些違背良心的事,那是回到文化大革命的時代了。這是我們沒有想過會在「一國兩制」下的香港發生。此時此刻的香港,這是絕對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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