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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3日

林行止 林行止專欄

宿醉晏起早午餐 時間局限普及難

一、

和一起「晨運」(?)的友人進早午餐,大家興致極高、談興甚濃,不知午之已至;最近一次的閒聊話題是,Brunch起於何時及何以有此「食制」……。

約五十年前,筆者寫「英倫采風」時,曾及英人的Elevenses,這是英人——有閒和工人階級——早上工作、讀報或無所事事閒坐二三小時後,於十一時左右喝杯(奶)茶食件餅(乾)以驅除疲累以活潑腦筋的茶休,可說與不定時的Tea(Coffee)-break同,只是英人的說法較「文雅」而已;當年不知該如何譯,今受Brunch譯為早午餐的「啟發」,以為稱之為早午茶也不會錯到哪裏,哪知不然,因為轉念一想,早午茶有提早享用的午茶之意,但世人只有午餐而無午茶(下午茶是另一回事);粵人中午「飲茶」實為「食飯為主飲茶次之」的午餐,因此此譯「不通」。譯為午前茶——正午之前的茶點──又如何?

早午餐雖然不近「信雅」,囉哩囉嗦且易生歧義,仍勉強「達」意,以此餐在上午十時左右,由於「內容」非常豐富,遠非午前茶的「單薄」所能比擬,遂有提早享用午餐甚且把早餐和午餐「合併而食」的含意,譯名因而可以接受。

對早午餐的前世今生,筆者知之頗詳,因為印刷精美、字大行疏(適合老年人閱讀)的《早午餐史》(F. Ternikar, Brunch: A History)剛好在手;作者在紐約一家耶穌會主辦的大學教「食物社會學」,此為她利用一年「公休假期」的作品,書名真夠吸引,然而,內容卻甚貧乏(也許這個題材根本沒什麼可寫),其長篇累牘描述各地早午餐「所食何物」,平鋪直敍,了無讀趣。

Brunch是早餐(Breakfast)加午餐(Lunch)的「合成字」,據牛津字典,此字首見於一八九五年《狩獵者周刊》(Hunter's Weekly)的特稿〈為Brunch請命〉(Brunch: A Plea),作者為名記者貝林格(G. Beringer),在把獵人豐富的早餐作一番描述後,他這樣寫道︰「為免去周日早起的不快,遂有於十時前後享用早午餐的『發明』;早午餐會令周六晚的轟飲狂歡胡鬧變成愉快的經驗;因為它多與老友共聚同食,可親近人,為彼此緬懷昨宵酩酊大醉喧嘩嘈吵的歡樂時光的聚會。」據作者所述,大英圖書館有此周刊,是孤本,「不許任何人觸摸」(Won't let anyone touch it),作者遂無緣窺全豹,對「原始早午餐」究竟是什麼貨色,讀者因此不得而知。

一句話,由於「歡樂昨宵」在酒吧糊裏糊塗做出很多「儍事」,當然還有男女酒後放蕩調情的逸事,翌日上午回想起來,特別是與酒伴共食,令早午餐成為「興高采烈、深化友情和口沫橫飛(talk-compelling)的最佳場合」。共食者由是「友誼永固」,亦把煩惱拋上九霄雲外!顯而易見,早午餐是專為周日早上因宿醉難醒因此錯過正常早餐的人而設,這正合當時已因工業革命有成而物質生活漸漸豐裕的家庭生活形態。和全人類一樣,英國人的早餐本來只求充飢,工業革命有成後,早餐的食物才多樣化,在十九世紀初葉已包括布丁、餡餅(「批」)、肉食(如火腿、臘肉以至燒雞烤野味等),當然還有生果、果汁、「咖啡或茶」及甜食(當年沒有如今「必備」的雞蛋,此物之成為英式早餐「主食」,不知起於何時?)。十九世紀的早餐是炫耀性消費,睡眼惺忪便面對滿枱食物是生活優裕的體現。因此,當早午餐因有市場需求而出現時,早餐加午餐的食物便全部「擺上枱」,其多樣化其「應有盡有」,令人垂涎欲滴,很快便傳遍追求新奇時尚物事的北美;北美早午餐還以Bloody Mary為飲料,據說此「雞尾酒」有解宿醉功效!早午餐受酒徒歡迎,很易理解。

和天天都有的早餐及午前茶不同,專為有宿醉者而設的早午餐,本來只在周日供應,不久後擴至周六,以周五為「打工仔」領薪日,糧錢到手,收工後便結伴赴酒吧買醉已成慣例;他們不一定不醉無歸,但大都醉醺醺,不必返工的周六晨「賴床」便成常態,如此錯過早餐時間,便「只好」享用早午餐。

早午餐似乎無法成為「全天候」的食制,除了少數例外(多在美國),不少酒店在周六及周日以外,沒有早午餐的供應,此中的道理很簡單,在十時左右吃得飽飽,正午的午餐便可有可無,許多人更以一隻香蕉或一個蘋果加片麵包及飲料當輕便、減肥午餐,這令做傳統午餐食肆的生意大受打擊,考慮這點利害關係,餐飲業者遂不刻意鼓吹早午餐的飲食習慣,加上許多不提供早餐的「高級」餐館在十一時尚未營業,早午餐雖有百餘年歷史,可就是無法全面流行起來。

二、

《早午餐史》第二章記早午餐在世界各地的流行程度與對各地飲食文化的影響,除了作者有「在地」優勢的美國,其餘皆泛泛之論,而從對中國和香港(似未及台灣)的着墨,不僅頗為空疏,還有張冠李戴之誤,令筆者對書中有關其他國家早午餐的描述,信心不大。這裏與大家分享一點小小讀書「心得」,此為讀到筆者比較熟悉的題材(如香港)而覺寫的不符事實,難免對書中其他章節的真實性缺乏信心。讀《早午餐史》便有這種感覺——中國香港部分不知所云,其他便難言可觀可信了!

作者說「點心」(Dim Sum)的意思是touch of heart(頁五十二),可以接受,以這與相傳「小食」的源起為「古時候」三軍統帥於打勝仗後送給沙場上士兵一些糕餅以作犒賞,此為上級對下屬的「點點心意」,據說「點心」一詞因此而得。然而,僅流行於粵東的「嘆早茶」,與早午餐風馬牛,以此為天剛發亮,飲茶者或買份報紙上茶居(樓),「嘆茶吃點心看新聞紙」,而「茶伴」或為家人或為有共同興趣(如玩鳥雀)的街坊、相識,大家於啜茶小食間分享報章上的新聞或交換八卦新聞,人生快意之事,莫此為甚。當然,所謂「兩件」,是指一兩種流行的「點心」,事實是,供茶客選擇的「點心」,數以十計,正如書中引述,常見的便有Har Gow, Sui Mai, Cha Siu Bao, Phoenix Talon和Cheung Fun……。

粵式點心款式真的是數之不盡,對此不怕嘈吵喜上茶樓的香港人知之最詳。不過,和書上所說不同,粵人特別是港人很少當「飲茶」為午餐(Midday Meal),若以「飲茶」為午飯,「點心」不過是前菜,「點心」從來不是主食!

粵式點心在海外尤其是美國唐人街發揚光大,華僑固然百食不厭,連不少西人亦迷上。《早午餐史》引述二○一二年五月十日美國食評月刊《好食》(Saveur)的〈在家吃點心早午餐〉(Dim Sum Brunch at Home),指在唐人街茶樓以點心作早午餐蔚成時流,而在冷藏設備完善化及普及化後,工廠化大規模製作的「點心」到處有售,購買如蝦餃、燒賣、蒸包、春卷及若干聽起來頗為陌生的Fresh Rice Sheets with Shrimp, Pork-pot Sticker等千奇百怪的點心回家早午餐,已漸漸在中產階級間流行。為了爭取這批食客「回歸」,上世紀七十年代不少美國鄉間食肆,火車站小食店開始供應全天候的早午餐;而若干教堂(猶太教及新教)亦在「做禮拜」後提供這種餐飲服務以吸引信眾(頁八十八)。

不過,早午餐肯定無法在工作日流行,以公餘(上下午)「茶休」沒問題,要坐下來大喫一頓,既不符工作間紀律,亦為胃納所難容。其無法普及化,良有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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