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2日
最近,香港教聯會每年一次的中小學校長和教師問卷調查顯示,近三成受訪教師曾被學生偷錄,並把片段上載網絡,數字比去年的調查上升8%;不少同學或教師的「醜態」被學生偷錄後上載網絡而遭人評頭品足,已破壞學校的正常運作和氣氛。
青少年對身邊事物感到興趣是好事,尤其是現代人手一機,功能齊全,拍攝、錄影、錄音易如反掌,出於好奇貪玩,把所見所聞順手放上網絡與朋友分享,這種心情可以理解,但任意去做,後果往往很嚴重。
須知道,在這個世界上,無論國家總統、企業老闆還是一介平民,都有自己的隱私、不願或不能公開的秘密,這是他們的權利;我們在強調個人自由的同時,也須學會尊重別人,因此未得當事人同意下偷錄(尤其在非公眾場所)或把片段公開,均屬侵犯他人和破壞誠信的行為。
事實上,現在青少年受影視和明星的影響頗深,或許青少年想模仿警匪片和間諜片裏的大明星「偷錄」、「竊聽」、「盜取文件」的行為,感到威風無比。不過,千萬要搞清楚,那是對待敵人的手段,為了保衞人民利益和國家安全,他們必須這樣做;如把電影中的「刀槍拚殺」、「爾虞我詐」、「竊取秘密」的鬥爭方式用在自己同學、同胞或教師身上,則變成道德敗壞,天地難容。
古人曰:「誠者天之道也」、「人無信而不立」,可見誠信乃社會之本,它是道德的根基,也是人與人相處的基本準則。
筆者在港行醫30多年,深明醫患之間相互信任和尊重的重要,如果醫生暗中偷錄病人的言論和私隱,又或病人偷錄醫生的言行以作投訴的證據,則醫患之間的互信與合作將蕩然無存。今次教聯會的問卷調查顯示,不少偷錄行為當中有家長參與,說明偷錄事件非只限於校園,而是蔓延至整個社會,不能不叫人擔憂和警惕。
最近香港大學校委會會議發生震驚中外的偷錄事件,就是一個現實例子,我們可以從中領悟「偷錄」產生的嚴重影響。
今年9月,港大校委會開會討論副校長任命一事,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同學會後「口述」爆料,公開部分校委的言論,理由是「校委會未能對否決副校長任命作出合理解釋」,即為了「公義」而違規,還表示願意承擔違反保密原則的責任。事後輿論界對馮敬恩同學的違規行為是否「公義」還爭得面紅耳赤。
然而,9月底港大校委會會議現場錄音片段的曝光令形勢急轉直下,為馮敬恩而發的所有辯詞已經再無人相信,因為偷錄事件發生在事前而非事後,此後陸續曝光的其他錄音也清楚顯示,早在港大多年前校園事件發生時,校委會內部會議已被偷錄。所料不及的是,偷錄片段竟然可以無視法庭判令,經由境外傳媒爆光,照樣傳回香港,暢通無阻,凌駕法律。
偷錄事件發生的直接效果是,整個港大校委會陷入「癱瘓」狀態,因偷錄不根除,校委會今後如何運作?還有誰敢在校委會或社會上其他內部會議中暢所欲言?
有人讚揚偷錄和爆料者,把他們比作美國中央情報局職員斯諾登,但筆者覺得這個比喻極不恰當,儘管偷錄行徑惡劣,卻始終有別於「敵我」之間的「間諜行為」,把偷錄事件過分「政治化」、「敵我化」不符合香港的政治現實。
不過,偷錄行為必須加以道德規範,否則其禍無窮!法國大革命家羅蘭夫人在走上斷頭台前留下的名言:「自由啊,自由!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一言中的。
吳歷山 香江智𣾀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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