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15年10月13日

鄭宏泰、陸觀豪

規管股市對「鉛水事件」的啟發

最近,公共屋邨驗出食水含鉛超標一事,鬧得滿城風雨。政府先後設立3個委員會善後,並徹查事件,甚至暫停涉事承建商承辦政府工程,但仍未能平息民憤,輿論再三呼籲政府亡羊補牢、規管之聲此起彼伏。

公共行政是學問,立法規管是政治,向來知易行難,當前政府管治處於弱勢,議會內黨派之爭激烈,加上「拉布」已成新常態,如何以立法方式規管建築用料和施工程序,保障民眾食水安全,實在成為各方考驗。

股市既開放也封閉

經一事、長一智,本文藉重溫十九世紀末立法規管股票交易的來龍去脈,既強化社會對香港金融發展的了解,亦借鑑當年政府立法的謀略和手段,希望為跟進「鉛水事件」提出一點建設性意見。

香港跟隨倫敦於1865年頒布《公司條例》,公司依例註冊為立案法團,可具獨立身份,如不幸倒閉清盤,股東毋須替其償債;條例也確立股份可以自由轉讓,買賣受到法律保障,股票市場和經紀遂應運而生,集出市、洽客、交收、清算、轉名等工作於一身。然而,行業良莠不齊,又欠規章制度,端賴自律的結果,則是流弊叢生。

扼要地說,股市既開放也封閉,環境錯綜複雜,別有用心者,乘機上下其手以牟私利,當中尤以公司局內人與經紀合謀操縱,利用傳媒炒作放風,把股價舞高弄低最為嚴重;1888至1892年間,股市熾熱,股價大幅波動,放任市場的流弊乃暴露無遺。

股市急升暴跌,引發連番訴訟,官司不斷。從法庭聆訊以管窺豹,可推敲股市幾近失控,呈堂證供既暴露經紀積習,漠視利益衝突等,又揭露交易制度缺失,問題嚴重;輿論亦曾對業界變本加厲的缺德失義行為大加鞭撻。當時兩宗訴訟轟動一時,備受關注,也最具代表性,其一是「砵士控盧斯唐治案」,揭發股東與管理層合謀,牽涉內幕交易;其二是「何添控戴奎諾案」,暴露股票經紀因財失義,罔顧客戶利益。案情暴光後,社會嘩然,規管市場行為的呼聲高唱入雲,希望政府介入以剷除陋習。

危機浮現後,社會對規管一事已有共識,港英政府亦再無顧慮,惟如何撥亂反正,又不致引發反彈,指摘政府干預自由市場,則屬重大考驗。幾經轉折,立法最終馬到功成,重建股票市場秩序;重溫這個過程,既可看到港英政府的老謀深算,又可理解順水推舟的關鍵所在,乃當前政府思考立法規管「鉛水事件」不可多得的一課。

1890年7月21日,立法局年度休假前夕例會,非官守議員(當年視為「民意代表」)新貴凱瑟克(James Keswick)臨時提呈私人《股票買賣合約條例草案》,啟動立法程序,內容簡單直接:任何買賣合約、協議或憑證,必須登記雙方姓名、股數和交收安排等資科,始具法律效力;任何人蓄意提交虛假資訊,即屬違法,經定罪可懲處罰款與監禁。草案得到另一非官守議員遮打(Paul Chater)和議,順利首讀,然後進入審議程序。

批評經紀因財失義

其實,立法規管醞釀已久,但一直只聞樓梯響,所以那時草案突然刊憲和首讀,令經紀不知所措。為何政府不提草案,而是私人草案?箇中原因是:若由政府提案,須先經行政局商議,再向立法局通報,這樣提案便會曝光,有利反對者從容應變,令草案可能無法如期首讀,反而由非官守議員新貴提案,便可借助程序便利,保密至最後一刻,避免反對者干擾立法程序。

所以有兩點值得留意者:

一、適值立法局非官守議員換班,但新任議員宣誓就任安排,似為配合草案首讀。凱瑟克一就任即提草案,但另一新任非官守議員韋赫德(Thomas Whitehead,渣打銀行大班、香港總商會主席)則身在外地,未能及時履新,而總商會則立場鮮明反對立法;

二、立法局年度休假在即,署理港督兼主席在會議上點名批評經紀因財失義,奉勸懸崖勒馬,弦外之音是《股票買賣合約條例草案》已是底線,敬酒罰酒,悉隨尊便,惟業界並不領情。

解密文件顯示,倫敦初期訓示非官守議員必須同意。當時非官守議員合共5人,政府內部分析,除凱瑟克和遮打,另外兩人賴里(Phineas Ryrie)與何啟應該支持,只有新貴議員韋赫德極可能反對。其後倫敦不再堅持全體議員一致同意,增加政府的籌碼。

同年10月,立法局復會,韋赫德宣誓就任,政府以退為進,不急於恢復草案二讀,令業界冷靜。不過,經紀死心不息,負隅頑抗,翌年3月2日成立港股票經紀會,並推舉遮打任主席,既藉交易所以加強自律,亦以之集結業界力量,抗衡「凱瑟克提案」。遮打身為草案和議人,身份尷尬,避席立法局內審議辯論,也沒出面帶領業界抗爭,以免兩面不討好。

草案首讀後一年的立法局又臨近休假之時,政府方排期於1891年6月19日恢復二讀,並在辯論及表決前先聆聽公眾意見。經紀會不敢怠慢,重金禮聘御用大律師代表出席,力挽狂瀾,韋赫德更指總商會反對草案。

總之,反對一方以種種方法力圖阻止草案二讀,政府則軟硬兼施,多在法律條文方面作出澄清,減少業界疑慮,並以程序和時間問題力壓反對一方,令草案終能進入「委員會」審議條文階段,完成整個二讀程序。

接着的7月24日例會上,草案進行三讀。本來,到了這個階段,應是例行表決而已,但不料節外生枝,先有賴里以群情洶湧為理由,動議擱置三讀,並退回「委員會」階段覆議條文,韋赫德和議,但遭官守議員否決;後有韋赫德動議押後表決,再諮詢公眾3個月,惟署理港督兼主席即席聲明,草案由首讀至二讀,已經相隔一年。

期內,股票經紀會曾多番強調,定將提出修訂,卻從未呈上建議,反而立法局給予機會,聽取其代表陳述,因此草案已經過充分諮詢,沒有理由再拖延。由於政府表明立場,韋赫德動議乃因沒有議員和議而不了了之;主席指示點票,結果草案在韋赫德1票反對、9票支持下,三讀通過。

不過,那時全面主導香港政經命脈的英商,自恃朝野人脈廣,轉戰倫敦游說,但不再得逞,而港督德輔(William Des Voeux)也「湊巧」在英京休養。倫敦認為條例經立法機關按程序通過,合憲合法。鑑於上書者憂慮重重,倫敦採取折衷辦法,指示條例試行一年後再檢討,既不完全拒絕抗議人士的訴求,並且讓其有下台階,也維護香港政府的管治權威,事件亦告一段落。

吸納民選議員支持

《股票買賣合約條例》開規管先河,意義重大,是香港金融市場發展的里程碑,其立法過程值得借鑑的地方,是港英立法局雖由官守議員佔多數,港督擔任主席,但一貫原則是不以眾凌寡,強行通過非官守議員不支持的條例。

回顧立法過程,應是經過精心策劃,政府表面上被動,但實際運籌帷幄,並與倫敦早有共識,假手私人條例草案順應民意,是「積極」而不干預;條例簡單明確,令當時擁有強大力量的既得利益一方反對理據乏力,再借輿論化解之於無形,四両撥千斤,政治手腕高明之至。

當前「鉛水事件」的後續跟進,其中的重要一環相信是立法規管樓宇建築用料與施工程序,以保障民眾食水安全,但如何進行則考驗政治智慧和技巧,主要原因當然與政府管治權威低落、議會爭議不絕和既得利益團體從中阻撓等層層疊疊有關。

借古鑑今,在推行立法規管的過程中,政府既應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堵塞法例漏洞,亦應盡量吸納民選議員的支持,同時亦要結合社會輿論,令相關規管行動水到渠成,而非如倡設創科局或版權修訂草案等行動般,因錯估形勢、推行過程粗枝大葉,既引來政治內耗,又撕裂社會,而相關法例則胎死腹中。

鄭宏泰為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助理所長;陸觀豪為退休銀行家,香港中文大學香港亞太研究所名譽研究員。

訂戶登入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You are currently at: www.hkej.com
Skip This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