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6日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最近發表「正確認識香港特區政治體制的特點」的演講,指出「香港從不實行三權分立」與「特首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關的特殊地位」的言論,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和討論;不日前,港澳辦前副主任、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在論壇上發表香港「未去殖民化卻搞去中國化」的言論引起一番更激烈的爭議。
有人懷疑,中央是否改變初衷,不再提倡專注經濟民生及尋求與泛民溝通;也有人擔心一旦挑起爭議,將破壞和諧氣氛。其實,這是不必要的顧慮,因為兩者不存在矛盾,相反,只有把許多尚未釐清的原則問題,通過討論和爭辯,社會有了共識,才能更好地埋首經濟民生及交流溝通。
請留意張曉明演講末段的話:「我今天選了這麼一個有爭議的議題,談了以上同樣可能會引起爭議的一些看法,主要是想以這樣一個實際行動來表明一個態度,就是宣傳及推介《基本法》過程當中,不必迴避爭議。」
由這段話帶出一個重要訊息是,中央將不再迴避爭議,決心把以往沉積的有關《基本法》的一些原則問題拿出來講清講楚。這是一項正確的取態,值得支持,因為許多問題若不予澄清,任其流傳發酵,後果是不堪設想的。
事實上,回歸18年來,對不少原則問題,中央曾採取模糊處理,拖延解釋,就如「三權分立」這個如此重要的原則問題,一直沒有講清楚。例如2007年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重申《基本法》規定香港不實行三權分立;2008年時任國家副主席習近平要求香港政府「通情達理,團結高效……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個機構互相理解,互相支持」都受到香港輿論界的強烈圍攻。
另一邊廂,法律界的權威人士包括兩任首席終審法院法官多次發表「《基本法》規定三權分立是治港原則」的言論,導致香港社會普遍以為三權分立真是《基本法》確定的無可動搖的原則。
地氈已經掀開,爭議應該熱烈,可惜的是,張曉明提出的「香港不實行三權分立」及「特首地位超然」並沒有正面的交鋒和反駁,如幾個最具代表性的回應,無論是大律師公會、律師公會、兩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馬道立的聲明,均迴避鋒芒,閃爍其詞不說「超然」而說「凌駕」,不說「三權分立」而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依「《基本法》」而依「法官判詞」,旁人只覺反駁的論據薄弱,「隔靴搔癢」,擦不出火花。難道張曉明的演講已是「一錘定音」辯無可辯?若就此中止這個問題的辯論,是否表示張曉明的演講論點正確無誤?總之,辯論氣氛差強人意,令人失望。
同是在中央「不迴避爭議」的原則下,陳佐洱的「去殖民化」言論卻受到與張曉明「特首超然」截然不同的反應,雖說張是自上而下的「立場宣示」,陳是一場「非官方」的民間研討,但陳的言論竟遭到包括建制及現職高官的即時置疑,令人眼界大開。
一場別開生面的爭議熱潮已經展開,這是個良好的開端。廣開言路,必須打破規限,尤其是今後反過來,當反對派主動提出疑問和質詢時,中央也要以「不迴避爭議」的原則面對挑戰。希望今後繼續發揚這種理性、公正、暢所欲言的討論精神,令真理愈辯愈明。
筆者相信,「不迴避爭議」並非張曉明的個人決定,而是新一代中央「制度自信」的具體體現,值得為此歡迎鼓呼!
吳歷山 香江智滙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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