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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7日

社評

水耕也算創新產業 監管不應墨守成規

警方高調打壓手機召車軟件公司Uber,放蛇蒐證拘捕多名司機和職員,與投資推廣署早前將Uber捧作「成功個案」形成強烈對比,雖然後者漏夜把相關網頁刪除,但本地管治權威始終面對一個非常諷刺的問題,到底特區政府是否具備足夠的誠意引入創新科技?引入之後又是否任其自生自滅,甚至受到執法者「依例懲處」?進一步而言,特首梁振英念茲在茲要成立的創新及科技局,究竟要擔當怎樣的角色?

類似的「請君入甕」情況,原來不止於Uber。漁農自然護理署近年積極推廣室內水耕種植,認為既可發展本地的高新科技農業,亦可活化工廈單位。由於受到官方鼓勵,在工廈單位設立水耕種植場成為一門新興行業,甚至得到政府資助。卻怎料,諷刺兼近乎滑稽的問題又來了,一家名為「餘樂植物工廠」的水耕種植場,曾獲民政事務總署「伙伴倡自強社區協作計劃」撥款八十萬元,早前無奈結業,原因是地政總署釘契。地政總署為什麼要扼殺工廈水耕的生存空間呢?理據赫然是「農業」不等於「工業」,工廈不准經營農場!

除了漁護署推廣室內水耕種植之外,食物及衞生局去年底推出《新農業政策:本港農業的可持續發展》諮詢文件,亦認為將空置工廈改建為水耕種植模式的「植物工場」,在技術上可行。跟傳統意義的農場不同,水耕並不使用泥土,大大避免了蟲蛀之害和細菌滋生,所以能夠在室內環境透過人工技術培養高質素的蔬菜,稱之為工場不算得太勉強。投資三百萬元在觀塘工廈開設綠芝園的經營者譚嗣籇表示:「其實我成套『魚菜共生』系統由自己一手一腳研發,都算係創意工業嘅一種,只不過我嘅產品係菜之嘛!」他同樣受到執法者「依例懲處」的困擾,接獲地政總署信件,指其單位違反地契條款,若限期內未糾正,政府會將單位釘契。

關注水耕種植的立法會議員謝偉銓透露,政府回應其質詢之時指出,因應工廈內出現水耕種植,規劃署正諮詢相關決策局和部門,在工廈進行相關用途的運作要求和技術可行性,暫未有定義和歸類。謝偉銓批評,往日的「工業」與「農業」定義早已不合時宜,政府政策和措施必須具有前瞻性,不時作出檢討和調整,才能一方面發揮有效監管,亦能扶持新產業發展,當局不應再墨守成規。

對於因時制宜,善用工業用地,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在其最新的網誌亦提到:「近年本港愈來愈多經濟活動以至一些新興行業亦選擇使用工廈的空間,例如陳列室、數據中心、研究發展/檢測中心、文化創意藝術工作室,甚至是水耕或水產養殖等。根據研究顯示,這些『其他用途』現時共使用約百分之五點一的工廈樓面面積,並且有上升趨勢……研究建議在符合消防和樓宇安全的大前提下探討進一步放寬非工業用途的限制,以更善用現存的工廈。」

雖則水耕是否合乎環保尚存爭議,但既然陳茂波也留意到有人在工廈經營水耕,而政府又探討放寬限制,何不積極研究讓水耕種植成為香港的另一項創新科技產業?為什麼非要以墨守成規的監管方針,遏制業界的經營,而不是設法讓它走上健康發展的軌道?更加不堪的是,當局這個部門鼓勵工廈水耕,那個部門「拉人封舖」,予人的觀感不啻於政府設下陷阱把小市民害至雞毛鴨血,畢生積蓄隨時化為烏有!

我們認為,政府不但要拋棄政出多門的陋習,還有必要統合各部門的力量,為創新科技騰出大展拳腳的空間。假設陳茂波真的認為善用工業用地必須因時制宜,水耕作為「其他用途」可以在工廈發展,那麼各部門尤其是地政總署就須與時並進,不應硬性區分「農業」與「工業」,否則創新科技只會淪為紙上談兵。至於波折重重、拖拉了三年仍未能成立的創新及科技局,其任務正是專責香港的創新科技及資訊科技發展政策,及在政府內部統籌相關事務,倘若此組織他朝面世,對有效協助解決這類矛盾,該當如何,政府須早作全盤謀劃,公眾將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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