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0日
在5月18日的衞生事務委員會上,政府當局就控煙措施提出3個建議,包括更改香煙封包或零售盛器上的健康忠告、焦油量和尼古丁量說明的訂明式樣;把位於隧道出入口範圍的巴士轉乘站定為法定禁煙區;規管電子煙。
在新建議中,以更改健康忠告圖像一項最具爭議,亦計劃最快實施,包括把以往健康忠告圖像的面積由50%擴大至最少85%、忠告式樣由6個增至12個等。
據稱當局計劃給予6個月寬限期,要求業界全面更改包裝。不過,業界事前對此毫不知情,局方亦未曾向其諮詢。
當局本來計劃在該次的會議過後便刊憲,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修訂。不過,在會上遇到議員質問,指未有就3項控煙建議諮詢各持份者便急於推行而要求召開特別會議後,當局才暫緩執行。
先不評論擴大煙包的圖像警示是否真能減少吸煙人數,業界卻指隨着近年政府大幅增加煙稅後,私煙、假煙問題隨之而起,若煙包的圖像警示擴大至85%,這將影響包裝沒有足夠位置標貼防偽設計,從而有礙市民分辨真偽。
即使當局與絕大部分市民均支持控煙工作,但在制訂控煙政策時,當局理應與業界充分討論,以便了解業界的觀點、實際是否可行或操作上是否有困難等,以免修訂後難以推行,甚或有違原意。加上當局未能提出有力數據支持擴大警示的效用,卻執意急於跟隨全球只有3個國家把健康忠告圖像覆蓋85%面積以上的做法,實在欠缺說服力。
業界反映,正是由於當局未有諮詢,故只能爭取在本周一的特別會議上發表意見,望能趕及修訂前向當局反映。諮詢各持份者意見實屬必要,亦是當局的責任,但局方忽略諮詢工作,更利用立法會作為自己聽取業界意見的平台,做法不理想,亦不尊重立法會,更令人質疑制訂政策時,有否全面評估和考慮,或是想做便做。除非當局要把煙草定為違禁品,否則便有責任平衡業界的關注與控煙工作。
至於把隧道出入口範圍的巴士轉乘站定為法定禁煙區,有議員提出比擴大圖像警示更有急切性,亦質疑其他巴士站均有同樣情況,何以未有制訂相應對策或時間表?局方只表示會再向區議會諮詢。
此外,電子煙的規管亦未有交代任何工作詳情或時間表。
從以上各方面可見,局方的工作零散,只是選擇性去做,缺乏全盤周全計劃,推行時更缺乏諮詢和討論,只草草交上立法會,做法實屬不妥。
每當政府推行新政策時,我們期望當局能與業界、市民等持份者先行深入研究,在平衡各方利益和意見後,才把最為適切的政策帶來立法會向議員解釋及討論。身為衞生服務界別的一員,當然支持控煙工作,但並不代表當局可忽略程序,無視其他持份者的意見。
局方的新建議在時間上並無迫切性,亦不如煙稅般涉及財政收入,而且在未有全面諮詢的一片爭議聲下,局方應按程序做好準備工夫,而不應倉卒修例。
立法會(衞生服務界)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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