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6日
79天的佔領行動雖事隔近半年,但餘波未了,佔中三子自首到預約拘捕,警方迄今還未採取進一步行動。刑事官司尚未了結,據聞針對佔中三子的民事索償則已告一段落。
多名自稱的士司機、商戶和市民的索償者,在佔領期間和佔領結束後,先後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3名佔中發起人提出索償,指佔領行動對他們的生活或生計造成影響,3人須就其損失作出賠償。
申請索償者當中,包括民主黨主席劉慧卿的兄長劉醒雄,他一度入稟追討314.6元的額外的士費用。
透過小額錢債案索償,雖然追討金額有限,但多宗個案糾纏,被索償者也疲於應付,而且案件要求示威者須就阻礙街道作出金錢補償,如果三子最終被判須作賠償,日後凡發起遊行示威的搞手均有機會面對同樣的索償個案,其政治含意和影響頗為深遠。
因此,戴耀廷等人從一開始,已提出要把案件交予區域法院處理。
交由區院處理,便須要正式遞交法律文件,或者須聘用律師代為向法院提交索償理據,並不能如小額錢債審裁處般可以親自上陣,所需成本亦隨着案件移交區院而大增。於是,多名提出索償者陸續放棄索償,如今所有索償個案已完全撤回,三子面對索償的官司可說告一段落。
畢竟索償涉及的金額有限,對三子影響不大,影響較大的該是發起佔領行動所構成的刑事責任。佔中三子既強調採取公民抗命,從一開始已表明願對佔領行動承擔責任,並向警方自首。但從佔領行動結束至今5個月,警方或律政司仍然未採取進一步行動,即使其他與佔領行動相關的個案,包括場外衝擊、違反禁制令等案件(部分甚至已審理完畢)。難怪,政圈中人認為,在政改敏感的關鍵時刻,政府一於嘆慢板,以免再刺激市民的神經,影響民意,打亂政改推展的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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