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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1日

馮可立 新思維網絡

又一起維權判決:高瑜案

筆者是個很關注人權的學人,看到內地71歲、著名記者高瑜因被控「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判處入獄七年,看來將會老死牢獄之中,感到極端悲憤——悲的是中國司法制度難以獨立,以致冤假錯案層出不窮;憤的是思想和表達自由受着控制,政治成為共產黨的特權壟斷事業。

到底高瑜向外界提供了什麼資料因而得到如此重判?原來這秘密來自中共中央辦公廳的第九號文件《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全國宣傳部長會議對高校發出「七不講」指示,要求大學教師和在授課內容中不能對學生講「普世價值、新聞自由、公民社會、公民權利、黨的歷史錯誤、權貴資產階級和司法獨立」。

不過,這些指示並非光明正大地下達到各院校,而是通過口頭傳言,由教育部傳達予校長、黨委書記,再由系主任傳達予教研室主任,再傳予各門功課的老師。由於這些只是傳話,毫無證據,前線老師不知是真是假,所以茫無頭緒,紛紛要求澄清,但人人自危的恐懼感已經形成。這已是兩年前的事件,後來這消息很快便不再在媒體出現,港人再無從了解真相。

冤假錯案下的中國

在封建主義的中國,冤案的出現是基於「口供主義」。由於皇帝及官員要保持量刑鬆緊的仁義形象,所以如果嫌犯不認罪,法官不予判決,因此,前線獄吏便要運用使嫌犯認罪的各種伎倆。在執法者權力全無監控的情況下,嚴刑迫供、疲勞轟炸、不准就醫、威脅嫌犯親人安危等方法,便成為最有效的手段;就算到了今天的中國,這種「下層包保認罪,法官依法判決」的現象,仍然主導着司法審判。

高瑜一案就是在「口供主義」逼供下認罪的。據她的律師指出,她與兒子趙萌去年4月同時被警察拘捕,警方要挾她必須配合,否則會對其子不利。高瑜雖然多次不認罪,但為保愛子也終於認罪了;認罪後,趟萌便可獲「取保候審」一年。法院判決時,對高瑜數次的不認罪不加理會,只選取這唯一的認罪證供。

當然,「依法治國」的政權會說,我們是「按法律」辦事。不過,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在內地《法制日報》曾指出,雖然《刑事訴訟法》第50條規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但是第118條同時又規定「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首先訊問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為,讓他陳述有罪的情節或者無罪的辯解,然後向他提出問題」,兩者前後矛盾,被控者的沉默權根本難以得到保障,遑論限制嚴刑逼供及威脅。

他又指出,在證據的確認和判斷上,刑法比民法應更嚴格,因為這牽涉國家與人民之間的權力和信任關係。不過,高瑜一案清楚顯示,「口供主義」仍是審案的主導思想,而習近平「樹立懲惡揚善,執法如山的浩然正氣」的司法獨立威嚴,卻表現得唯唯諾諾,以黨意為尊,而冤假錯案仍會不斷出現,像幽靈一樣纏繞着這個專制政權。

中國共產黨以前是全權政治,到今天演化成為專制政權,的確有少許進步,起碼容許與外國文化的交流,人民也有較大的思想和表達自由。不過,在兩年前那份中央第九號文件中,顯示着這寬鬆氣氛正在倒退,甚至重回全權主義的可能。這份文件的主旨是指出當前意識形態的七大危機,要求對之「警惕和根除」,其中包括:宣揚西方憲政民主,企圖否定黨的領導;宣揚「普世價值」,企圖動搖黨執政的思想理論基礎;宣揚公民社會,企圖瓦解黨執政的社會基礎;宣揚新自由主義,企圖改變中國基本經濟制度;宣揚西方新聞觀,挑戰中國黨管媒體原則和新聞出版管理制度;宣揚歷史虛無主義,企圖否定共產黨和新中國歷史;質疑改革開放,質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社會主義性質。面對這些危機,中央因而提出「七不講」:普世價值、新聞自由、公民社會、公民權利、黨的歷史錯誤、權貴資產階級、司法獨立。

害怕公共理性的中國

只要你讀到以上對「七不講」的解釋,會深深感受到中國統治者那種虛怯及恐懼感,難怪前總理趙紫陽的助手鮑彤斥之為荒謬,還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共和」兩字應予删掉,倒退回到封建皇朝。其實,這七項「意識形態」主要屬於公共理性思想和行為範圍,亦是西方諸國在過去數百年累積的思想寶藏,經過無數辯論而成的豐富結晶,亦成為現代政治哲學的基礎。

在政治現代化的今天,所有國家,無論中東、南美、非洲和亞洲,都面對這些意識形態的挑戰,但她們都難以倒退到不准講的專制階段。這倒過來指出,中國最缺乏的其實就是一套公共理性的論述。中國的儒家學說主要是談一些人生道理,以及統治者的道德操守,但是一旦牽涉公共理性的討論,它實在十分薄弱,無力回答有關新聞自由、公民權利、權貴資產階級、司法獨立等等的社會質問。

只是個多星期前,報章報道中國共青團招募逾千萬名志願者,在網絡上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及抵制、駁斥和積極舉報違背核心價值的言論。這種做法,只會短暫地製造寒蟬效應,但也觸發起社會中各種公報私仇的誣陷手段,很容易引致社會撕裂。專制政權只顧保衞自己,卻不斷製造社會矛盾。

中國夢,難道是持續地製造冤假錯案,以及壓制思想、推動社會撕裂?

新力量網絡理事、中文大學社工系名譽副教授

新力量網絡facebook:http://www.facebook.com/synergyne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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