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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6日

陳紹銘

劏房電費濫收 各方解釋荒謬

劏房面積狹小、環境惡劣、租金昂貴……,正當基層活在水深火熱之中,業主竟然在窮人口袋淘錢,濫收電費,令基層的生活雪上加霜!更荒謬的是,政府與兩家電力公司竟可縱容業主,容讓無情無理的濫收電費持續下去。筆者最近聯同團體與政府部門及兩電會面,發現當中的荒謬更是難以想像,無法容忍!

現時全港住戶主要由中電與港燈供電,電費一般由累進的基本電價及燃料調整費組成,中電則另有節能回扣。簡言之,用電愈少、收費愈少,以中電為例,每兩個月計首400度每度基本電價0.805元,燃料調整費每度0.27元,即總電費每度1.075元,若使用量達1000度,電費平均每度約1.155元。不過,現時劏房業主並非按此標準向租客收費,而是濫收,而且並非個別事件。

市民遇劫 反受懲罰

民間團體近年發表多個有關劏房戶電費調查,如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訪問各區180個劏房戶,竟有近99%住戶繳交每度1.2元或以上的電費,每度1.5元或以上的也佔五成;其他如天主教勞工牧民中心及葵涌劏房住客聯盟分別在北區及葵青區的調查中,結果同樣有超過八成住戶被多收電費,顯示情況普遍及嚴重【表1】。

根據統計處估算,2014年12月全港劏房住戶約有86400個,保守估計全港最少7萬戶被濫收電費,當中更有部分個案屬嚴重濫收,如早前無綫新聞報道的黃太一家四口,有單為據,四個月用電484度,業主竟收取1375元電費,即平均每度電費2.84元。

面對濫收電費,各方的回應真的荒謬無理。首先,兩電作為出售電力的公司,理應責無旁貸,可惜兩電回應指現時並無法例規管濫收,只有《供電則例》規定客戶不能轉售電力,但《則例》只是雙方協議的合約而非法例,它的罰則是切斷電源(租客單位的電源),即業主濫收電費,卻要懲罰租客;猶如有人遇劫,報警證實後竟遭懲罰,社會哪有如此荒誕的事!

以任何形式轉售電力,不論收費,已屬違例,兩電卻視若無睹。中電回應傳媒時指出,過去四年只收到四至五宗相關求助,卻稱舉證困難,未能證實業主轉售電力。不過,分設電表、通告、收據是物證,租客是人證,舉證又有何困難?

業主會代表回應傳媒時表示,由於電費以累進方法計算,多間劏房合共用電量較高,業主有必要多收一點。首先,上述計算已說明,若用電總量達1000度,電費平均每度只是1.155元;即使總用量達到4200度,平均每度亦不超過1.6元,與黃太個案每度2.84元相差甚遠。最大問題在於這是業主違例轉售電力,也沒有為房間安裝獨立電表,豈能把責任諉過租客?業主會代表還說︰「你既然租劏房,就要了解劏房這個弊端。」猶如在說︰「你是窮人,預咗畀人搶!」

更諷刺的是,現時市建局回收舊樓時仍以收購時的合約收取電費,即是如果之前的業主濫收電費,作為公營機構的市建局仍會繼續濫收。

市建局卻回應指這是折衷做法,並指因應租戶要求而安裝獨立電表,而不是統一以兩電的標準收費,坐擁逾百億盈餘的市建局竟公然違例轉售電力,向基層濫收電費,實在令人髮指!至於環境局回應傳媒時指出,濫收電費不屬其規管範圍,回應立法會申訴時則把責任推予電力公司;運輸及房屋局則未見對濫收情況作出具體回應。政府漠視情況,是變相助長業主繼續濫收,部門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受苦的卻是基層市民,情何以堪【表2】!

政府懶理 特區之恥

處理濫收問題,立法規管及加強罰則是治本之法。筆者認為,政府的考量,是擔心規管電費收費後,業主可以濫收其他費用(如水費、雜費等),規管無補於事。對此,首先規管能減少濫收的誘因,也是防止極端情況(如黃太的案例);難道有天業主每度電費收取3.8元、甚至4.8元,政府也坐視不理?

其實,這正是突顯全面檢討租務條例的必要,業主與租客所訂的合約,理應嚴格規管各項收費,包括租金、水費、電費等,而不得再突然額外收取其他費用;政府也可規定所有住宅單位須設電力公司的獨立電表,或可協助現有住戶安裝,若租客能直接向兩電繳費,問題便迎刃而解;若然有業主違例轉售電力,政府亦應對業主加強懲罰,不應如現時的《供電則例》讓受害租客再受懲罰。

事實上,劏房濫收電費問題,最少由2008年已經說起,當年財政司司長曾俊華開始「派糖」,並向每戶發放1800元電費津貼,板間房及劏房戶等基層市民已多次以請願遊行、召開記招,反映他們不但無法獲得津貼,更被濫收更多電費;筆者也曾參與其中,起初說「三無」、「五無」,後來變成今天的「N無」。可惜,多年以來,政府及兩電雖然從不認同濫收行為,卻是無動於中,即使近一兩年濫收情況惡化,議題再次廣泛報道,團體多次與兩電和政府部門會面,然而多個月後情況依然。

當年競逐特首時落區了解基層苦況的梁振英、身為公共及社會行政學資深學者的張炳良教授、身為能源政策決策人的黃錦星局長,竟然對明目張膽的搶劫行為視而不見,竟然對縱容濫收的電力公司毫無規管!防止濫收,紓緩房屋問題,難道也要等土地規劃、房屋供應?還是地區人士阻力?誰能說濫收合理?荒謬!如此特區政府,連業主濫收電費也規管不了,難怪民望節節下跌,群眾連聲高叫下台!

作者為影子長策會成員、香港政策透視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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