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3日
台灣高等法院昨日就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漏偵查秘密及教唆洩密案更一審維持一審無罪判決,認為檢方舉證不足,馬的行為不構成刑事犯罪,但他是公務員,如違反規範,仍有失職懲戒可能。馬對無罪判決感到欣慰。
高院合議庭表示,檢方當初起訴馬英九的兩個犯罪事實,首先是馬在2013年8月31日,明知特偵組調查司法關說案的專案報告並非只是行政不法,仍洩漏偵查中秘密、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個人資料及通訊監察資料,給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馬又於同年9月4日,教唆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向江洩漏,並交付偵查中的秘密及監察通訊所取得的應保密資料。
聞判感到欣慰
但合議庭調查後認定,馬英九與黃世銘之間並無共犯關係,亦無積極證據可證明兩人間有所謀議,黃的所為並不能與馬的所為混淆。此外,黃主動求見交付關說案的書面及口述內容,馬是被動接收,所以,不能誤導成馬藉總統身份違法操控取得應秘密資訊及個人資料,進而引申馬違法傳遞利用柯建銘個資。
馬英九辦公室回應,判決結果不只攸關個人清白,更有助確立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讓總統安心依法治國。牽涉此案的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稱,尊重司法,而且本來就沒政爭,大家互相尊重。
如今是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的柯建銘透過社交網站說,自己心懷悲憤萬千,而周六是馬英九的生日,更一審選擇送給馬無罪的禮物,卻對《憲法》嚴重毒害,更傷害法律的尊嚴。
洩密案全案起於已解散的特別偵查組偵辦柯建銘及王金平、法務部長曾勇夫等人疑涉司法關說案。洩密案結束後,馬英九因「三中」案被控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目前正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最快8月審理其涉案部分案情。
放大圖片 / 顯示原圖訂戶登入
下一篇: | 首認民調有危機 郭台銘謀下一步 |
上一篇: | 華將制裁參與對台軍售美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