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1日
2018年中國足協職業聯賽總結大會昨日在上海舉行,會議曝光中國足協關於球員薪酬限定,包括新賽季國內球員的稅前最高薪酬(不含獎金)將不得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參加亞洲盃、2022年世界盃預選賽的球員可以上浮20%。
按照內地納稅額度計算,1000萬元薪酬扣稅後,球員到手最多約550萬元,一些頂薪球星將面臨較大收入落差。一名中超俱樂部高層向《新京報》說,「沒有老闆想無止境地燒錢」。大部分中國俱樂部的錢都用在球員的薪金,已經不堪重負。
獎金設置最高額
為防止俱樂部以簽字費、形象代言費、陰陽合同等形式彌補球員,足協強調一經查實,將扣除俱樂部聯賽積分,取消准入資格,給予教練、球員1至3年禁賽的處罰。
獎金層面也設置最高限額,亞冠贏球單場獎金600萬元,平球200萬元;中超贏球300萬元,平球100萬元。雖沒明確規定外援薪酬,但中超各俱樂部受限於總支出限額,2019年不得高出12億、2020年為11億、2021年9億,故外援預算也不會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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