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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6 00:00

國安案申外狀機制 律師會抨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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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師會向立法會提交意見書,就港府建議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以處理海外律師參與國家安全案件問題提出意見。律師會提到,當局建議引入「申請前甄別程序」,要求海外律師在申請「行政長官證明書」之前,須先獲得同樣由特首批出的「准許進行申請通知書」。律師會認為,特首不應就同一事項作兩次裁決,因做法欠缺效率。 同一事項特首須兩度裁決 律師會指出,當局就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在提交予立法會的文件中,對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的「專案認許機制」及「申請前甄別程序」解釋過於簡短,例如缺乏上述兩者如何運作的細節,亦未解釋兩者與人大釋法中提及的「行政長官證明書」之間的聯繫。律師會表示,現時該會無法被說服特首應對同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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