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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4 00:00

保險解碼 周榮佳

為保單訂立「預設委託人」

大家投保住院醫療或危疾保險,無非想在病重時能有一筆應急錢,紓緩龐大醫療開支及沒有收入的財政壓力。然而,當投保人病重至失去自理能力,無法自行處理理賠,或變現保險理賠支票,便有機會耽誤了醫療的黃金時間,而所買保險也失去及時雨的作用。因此,為保單設置「預設委託人」及「後備持有人」相當重要。 早前有電視台報道一宗保險索償爭議個案,一名內地客戶於2013年在香港為內地老父買了一張危疾保單,老父於2019年發病,2022年病情更急轉直下,需長期留院。由於身體癱瘓兼失去自理能力,要由家人向保險公司提出索償申請。可是,負責該保單申請的中介人已經離職,保單變了「孤兒單」,家人要自行聯絡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部,由於 ...

(節錄)全文共118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