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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7 00:00

天圓地方 劉勵超

補地價與收地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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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新界農地發展速度的其中兩個要素,一是土地業權人獲政府同意改變土地契約條款作增值用途時須向政府補地價的機制,另一是政府徵收私人土地時須向業權人發放現金補償的機制。業權人被收回土地,當然會爭取最大補償金額,但如為改變土地用途補地價時,卻必然爭取繳交最少的補地價金額。政府和土地業權人,雙方的利益存在根本矛盾。如何將矛盾減至最低,讓珍貴的土地資源盡快善用,多年來都是當局面對的一項挑戰。 補地價機制是土地行政制度的一部分,沒有法例規範。政府與申請更改土地契約條款的業權人各自用相同的專業估值原則計算土地因增值而應收取/繳交的補地價金額。 問題是估值方法雖然相同,但雙方對個別因素的比重難免涉及主觀成份, ...

(節錄)全文共147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