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前頁列印

2022-11-05 00:00

獨眼

禁餵野生動物擴至全港 12.31生效 最高罰款1萬 漁護署調配人手執法

放大圖片
長久以來,市民郊遊喜歡餵野生動物,令馬騮和野豬等失去天生覓食能力,並闖入民居及殺入市區搵食擾民。政府周五(4日)刊憲將禁止餵飼野生動物地方,由現時部分郊野公園及自然護理區擴至全港,違例者可被檢控,最高罰款1萬元;本月9日交立法會「先訂立後審議」,下月31日生效。大部分團體表歡迎;惟有議員擔心條例或令習慣餵流浪貓狗者「中伏」(見另稿)。 周五下午,有不少人在大埔公路金山郊野公園附近公眾停車場,取出食物餵馬騮,間中有野豬來覓食,當中有一家大細,也有情侶;有家長聲言這是生命教育,「佢哋冇嘢食,我嚟餵有乜唔啱」。對政府準備下月開始全港禁餵,他們表示無奈。 料修訂可加強阻嚇 根據《2022年〈1999年 ...

(節錄)全文共90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