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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6 00:00

獨眼

全港擬禁餵野豬猴子 貓狗鴿豁免最高罰10萬囚1年 一般違例定額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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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近年大力打擊野豬滋擾問題,去年11月起展開定期捕捉及人道處理措施,截至今年6月已處理逾110隻野豬。當局建議進一步修例,將「禁止餵飼任何野生動物的地方」(禁餵區)擴至全港,違例者由最高罰款1萬元,大幅增至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並設定額5000元罰款告票。關注團體不反對提高罰則,但強調不應繼續捕殺野豬。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條例》,野生動物定義是指馴化類動物以外的任何動物,至於貓、狗、牛、毛絲鼠、倉鼠、白鴿和兔子等,漁護署曾稱即使牠們因迷途或遺棄而流浪,也不會被視作野生。現時禁餵區涵蓋金山、獅子山及城門3個郊野公園、大帽山郊野公園部分地區、大埔滘自然護理區、鄰近大埔道的郝德傑道地區,以及大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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