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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4 00:00

商會視角

取消強積金對沖非雙贏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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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的設立是透過儲蓄制度為就業人士提供退休保障,供款責任由僱主和僱員共同承擔。當年草擬計劃之時,政府有鑑於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和強積金兩者有重疊之處,因此決定沿用《僱傭條例》下的「對沖」安排,以免僱主需要支付雙重開支。無奈的是,當局無視當年的政策承諾,執意取消安排,而取消強積金對沖的條例草案亦已於6月9日獲立法會三讀通過,總商會對此表示極度遺憾。 在實施強積金制度之前,本港只有約三分之一的工作人口享有退休保障,但隨着強積金推行,現時已約有八成半的總就業人口獲強積金計劃或公積金計劃等的退休保障。 截至今年首季,強積金計劃的總資產值約1.12萬億元,粗略推算,全港各大小僱主透過強積金供款為僱員滾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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